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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国全面军事侵略及对平民的暴行
——证据总结和论证要点

2021-11-25大卫萨顿杨夏鸣曹佳丽

日本侵华南京大屠杀研究 2021年1期
关键词:强奸日军南京

[美] 大卫·萨顿 杨夏鸣 曹佳丽 译

一、1937年卢沟桥事变前日本在华北及华中的挑衅行为

尽管这部分证据主要是关于1937年至1945年日本对中国的军事侵略,但从一个适当的视角考察日本在七七事变爆发前的各种行动是十分必要的。为此,我们提供的证据不仅显示出卢沟桥事变前发生的被称为“事变”的日本驻华军队与中国军队的军事冲突,而且也确认,正因为卢沟桥事变前驻华日军的挑衅态度和行为才使得军事冲突无法避免。以下是日本的军事及政治侵略行动。

(一) 山海关事件(1)又称榆关事件。

九一八事变后,北平至奉天(2)沈阳的旧称。的铁路在山海关被切断。山海关以北由日本控制,以南归中国管辖。山海关城在长城南侧,北面是满洲,南面是河北省,中日均在此驻军。1933年1月,“事变”就在此发生。日军声称有一个中国人向站台投掷了一枚手榴弹,然后借机于1933年1月3日对筑有城墙的山海关城发起攻击。这是日军在长城以南地区制造的第一起事件。战争在北平至长城间的华北平原持续了数月,直到1933年5月31日《塘沽停战协定》签订才结束。(3)Exhibit 193; 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2272;Goette, 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p.3740-3745.

日军占领山海关两三天后,美国第十五步兵团情报官大卫·巴特雷(Barrett)上校到达山海关, 详细调查了当时的局势。他发现没有确凿证据证明事件是中国军方挑起的。(4)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3363.1931—1934年,巴特雷上校随军驻扎在天津。1936年7月至1937年卢沟桥事变期间,巴特雷任北平美国公使馆武官助理,因此他有绝佳的机会观察日军在华北的行动。巴特雷上校写道:“我认为在此期间日军对中国的行动是傲慢无礼和进攻性的,他们的行动在许多情况下构成了对中国主权的侮辱和直接的侵犯。”(5)Barrett, 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3362.

(二) 张北事件

1935年6月,因为没有遵照规定提前从张家口日本领事那里获得许可而私自进入察哈尔省,4名日本士兵从多伦至张家口的途中被张北县北门卫兵阻拦,经过短暂拘留后,根据张家口第二十九军军长宋哲元指令,这4名日本士兵被允许继续他们的行程。日军对此表示抗议,认为此次拘留是对日军的侮辱,要求中方惩罚负有责任的相关官员并向日方道歉。当地政府对此表示拒绝。该事件最终交由代表日本驻天津守备队的土肥原贤二将军(6)原文中许多日本军官姓名后均加有“将军”二字,为尊重原文起见,译者未加删减。和代表中国政府的第二十九军副军长秦德纯解决。土肥原贤二将军的要求大致如下:

1.惩办张北县城北门守备团长,免去其职务。

2.惩办拘留日本士兵的第一三二师军法处长,免去其职务。

3.第二十九军撤出张北以北的宝昌、康保、商都、沽源和化德(太仆寺)。 撤出地区的和平与秩序交由保安队维持。

4.此后中国人不得移民察哈尔省北部地区。

5.国民党停止在察哈尔省境内的一切活动。

6.解散察哈尔省境内的反日机构,禁止抗日活动。(7)Ching, 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p.2311-2314.

中方为了和平接受了这些要求。

(三) 丰台事件

1936年9月,一个中队的日本兵在丰台演习时越过了中国守备军的防线,双方发生冲突。虽然事情很快得到解决,但日军以此为借口,派兵增援,占领了丰台。(8)Ching, 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2316.

1937年4月,日军声称一名本国士兵受伤。中国军队的蒋华延上校经调查后无法确认此事与中方有关,但日本借机强烈要求中国军队撤出丰台,原因是丰台是北平至奉天铁路线上的一个战略要地。中国军队勉强答应了这一要求。(9)Kiang, Exhibit345, 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4629—This portion of the Exhibit was not quoted in the Transcript of Froceedings.

(四) 日军的政治要求

日军试图通过威逼利诱,离间华北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的关系,建立由日本控制的自治政府。被告土肥原贤二是这些行动的幕后主使。

1935年,由平津卫戍司令宋哲元指挥的第二十九军驻扎华北。中央政府任命宋哲元为冀察政务委员会委员长。该委员会负责处理冀、察两省及北平、天津的政治事务。

1935年,被告土肥原贤二多次试图让宋将军接任华北自治政府主席,并承诺日本会尽一切力量为该政府提供军事及经济支持。日本试图将绥远、察哈尔、河北、山东及河南约60万平方英里、1.7亿人口纳入自治政府管辖的范围。宋将军拒绝后,日本改变了策略,由利诱变为威逼。(10)Ching, 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p.2314-2315; Goette, 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p.3750-3751.

土肥原贤二威逼宋哲元宣布华北自治政府成立;将中央政府负责宣传的人员撤出华北,控制平津地区舆论,以禁止反自治言论。土肥原将这些要求直接传达给了天津前市长萧振瀛。另外,他还要求第二十九军军长宋哲元及副军长秦德纯修建天津至石家庄的铁路、修改天津海关税则、提高欧美商品关税并降低日本商品的关税。这些要求遭到拒绝。(11)Ching, 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p. 2531-2532.

1. 冀东防共自治政府

策反宋哲元失败后,日本在北平以东15英里处建立傀儡政权——冀东防共自治政府,并以通州为首府。该政权的政务长官殷汝耕曾向克益德(Goette)(12)John Andrew Goette 美国人,1926—1941年任美国国际新闻社驻中国记者,二战结束后曾赴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作证,著有Jade Lore (1936) 和 Japan fights for Asia (1943)等书。表示,该政府管辖面积约为1万平方英里。(13)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p.3751-3753.

一支日本陆军驻扎在通州,训练伪政府雇佣的中国宪兵。虽然叫“防共”自治政府,但殷汝耕向克益德表示,冀东几乎没有共产党人了。

控制了漫长海岸线的傀儡政权开始成为毒品、走私货物的中心,这种情形一直持续到1937年8月日本占领北平之后。(14)Goette, 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p.3751-3756.

2. 日本试图在华北获得修建机场的土地

日本当局勘查了丰台至卢沟桥之间大约6000亩土地,想租借或购买这片土地修建军营和机场。在中国当局拒绝合作后,他们又试图通过威逼利诱,以便从华北地方政府手中获得这片土地。然而,当地政府也拒绝了他们的要求。(15)Ching, 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3231; Wang, 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3319.

二、日本发动侵华战争

(一) 卢沟桥事变

在获得对华北控制的其他方法都失败后,日本诉诸了战争。有证据清楚地显示卢沟桥事变是日本精心策划的。冲突爆发后,日本也未采取决定性的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通过各种侵略行动将冲突扩大为全面侵华战争,直至1945年日本最终投降。根据1900年义和团运动后签订的《辛丑条约》,中国政府授予在北平有公使馆的国家在使馆驻地永久驻兵的权利,并在铁路沿线某些具体规定的地点派兵驻扎,以保证首都到沿海之间的交通畅通。(16)Exhibit 247, 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3314.

根据1902年7月的“补充协议”第15—18条,驻扎在铁路沿线据点的外国军队“有权不用通知中国当局即可以进行野外演习及步枪射击训练等……战争状态下除外”。除日本外的列强都只在华北驻扎了少量部队,并且很少训练和演习,而1937年日本在华北驻军超过7000人,且频繁进行训练和演习。(17)League of Nations Report, 6 October 1937, Exhibit 58, originally introduced 13 June 1946 as a Basic Document; 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p.502, 2397.

1936年8月至1937年7月间,日本在华北至少进行了六次军事演习。卢沟桥所在的宛平县县长王冷斋事发当时就在宛平县城,他这样描述冲突的发生:

1937年7月7日晚11时左右,宛平城外传来了几声枪响。调查报告显示日军当时正在城外演习。我密切关注该事件。随后秦市长电话联系我说日本特务机关长松井久太郎提出抗议,声称宛平城内的中国卫戍部队向日军演习部队开枪,并要求允许日本军队进城搜查。上面命令我立即调查此事,并提交一份报告。我将详情告知了手下许多人,他们在城内外进行调查,但是并没找到失踪的士兵。我随即赶往北平向秦市长汇报……(18)Wang, 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p.3321-3324,

经秦将军(第二十九军副军长兼北平市长)与日本当局谈判,双方达成协议,派人员在宛平城进行现场联合调查。中方代表为王冷斋等三人,日方代表两人。在他们即将进入宛平城时,日方代表之一寺田告知王县长,除非他立即打开城门,允许日军进城搜查,否则所有协议均不会生效。王县长回应道,此次任务是进行调查,第二步将尝试问题的解决。调查人员进城后,当他们正在听取宛平县官员的报告时,日军向城内开火,城墙上的中国军队开始还击。(19)Wang, 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p.3322-3324.

秦将军命令宛平城守军的总指挥阻止日军进城,但“如果他们不首先开枪的话,我们也不要向他们开火”。日军攻城前,宛平已被三面包围。1937年7月8日晨6时左右,日军使用机枪发起攻击。这就是中日(全面)战争的开端。(20)Ching, 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p.2329-2330.

日军要求停火,并表示失踪士兵已被找到。以下为停火条件:

1. 双方停止所有军事行动;

2. 双方军队退回原先阵地;

3. 第二十九军的其他部队守卫宛平城,替代对日敌意较重的第三十七师。

双方达成了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的谅解。(21)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p.2330-2331.

事态的发展表明,这是日本的策略,以争取时间调兵遣将,将关东军部队调至平津地区。双方曾达成一致,将守卫宛平城的职责交由冀北保安队,但一支300人的保安队为此前往宛平城时遭到日军的阻拦。日军认为保安队规模太大,且不得携带机枪,仅允许150人进城。日军并未按照约定撤出部队,在夜间还经常炮击宛平城。(22)Wang, 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p.3326-3327.

日军声称未能撤出部队的原因之一是一些战斗中阵亡士兵的尸体尚未找到,一旦找到就会如约撤兵。当就此问题的谈判还在北平秦德纯办公室进行时,中岛及日军代表不辞而别。中方得到消息,日军已经从古北口、山海关及其他地方增兵不少于两个师团,据报道日本战机也已经抵达天津,中方也观察到一部分日军正前往卢沟桥。王冷斋县长作证说:“日本态度不断变化就是一个阴谋,他们在冲突和媾和之间摇摆只是为了争取时间。”

秦将军作证道:

14日,战火再次燃起,战事加剧。敌人每天都炮轰宛平城,掩护步兵进攻,但都被我军击退。7月25日,敌机在平大(北平至大名)公路上空侦察到我军大部队正向北移动,其先头部队已抵达南苑。7月26日,日军华北驻屯军发出最后通牒,要求第三十七师在24小时内撤离北平地区,否则就向我们发起大规模进攻。为了自卫,7月27日,我们立刻向丰台及卢沟桥附近的敌军发起攻击。当晚,我们消灭了不少日本士兵,重新夺回丰台西侧和南侧的控制权,逼近那里的敌军指挥部。为了发动大规模进攻,华北驻屯军司令官香月清司从通州及天津调兵,并配备了重型装备及30余架飞机。28日清晨,拥有陆空军事力量的日本军队全力猛攻南苑。大规模的敌对行动带来了自事变爆发以来空前惨重的伤亡。下午2时左右,师长赵登禹将军、副军长佟麟阁将军壮烈殉国,令人十分痛心。我官兵伤亡达5000余人。(23)Wang, 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3330; Ching, 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p.2331-2332.

王县长的证词也表达了相同的内容。他在法庭质证时说:“我之前说过,日本一边和我们谈判寻求休战与和平,一边又不停地攻击我们。所以从一开始,也就是7月8日至27日,这一个月内日本人都在不停地攻击我们。”(24)Wang, 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3347.

在质证中,秦德纯作证道:“为了和平,减轻迫在眉睫的战争威胁,尽管中方已经答应撤走在卢沟桥一支规模很小的部队,但日方在7月26日发出最后通牒,要求第三十七师必须全部撤离,这是对中国主权的侵犯,我们无法妥协。”

在被问到(中国)政府不是通过地方性的协定来解决地方性的问题,而是通过派遣大部队从而导致大规模的战争这一问题时,秦说:“是日本先从关东(25)原文如此,似为关东州。调兵的。他们先将关东军调往天津,又先后调往卢沟桥和丰台。全面战争并不是由中国挑起的。”(26)Ching, 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p.2451,2457.

美国驻华大使约翰逊、军事顾问史迪威上校、海军卫队(陆战队)长马斯顿上校收到报告称,日本使领馆的警卫部队将于7月7日晚在北平以西进行军事演习,他们认为这是十分异常和具有各种可能性的事件:一、这是一次夜间演习;二、此次演习是在北平以西进行的,此处有一座十分重要的铁路桥跨越河流。而之前中国政府已经在北平东面为驻北平的各国警卫部队预留了射击场,地点为北平以东步枪射程之外,各国警卫部队通常在此进行演习。(27)Goette, 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3761.

1937年7月8日8时,美国武官助理巴雷特上校正在宛平。他发现城门附近的房子已被摧毁:“这些房子很显然是被城外阵地发射的迫击炮弹所击毁”,当时日军阵地在铁路路堤北面一线。回到北平后,巴雷特向史迪威上校(后来的史迪威将军)汇报说:“我认为如果日军愿意,事件应该很容易得到解决。据我观察,中方没有任何想要攻击的意思。”(28)Barrett, 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3357.

7月8日,中国官员告诉在宛平城的克益德,日军已经发出最后通牒,要求宛平的指挥官在晚上7时前投降,不然就要攻击宛平城。1937年7月8日晚7时,日军开始用机关枪及步枪向宛平射击。(29)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3754.

7月9日至25日间,巴雷特上校去过宛平城至少五次。他表示:

我十分确信,如果日本愿意,事件可以随时得到解决。在我和史迪威上校的多次讨论中,我们认为看不到中国人拒绝解决该事件的任何迹象,即便是日本提出要扩大日军在华北的势力,中方也都会接受。

在总结陈词时巴雷特说:

在我看来,1937年7月第一周,日军在宛平附近的夜间演习就是故意挑衅的行动。他们知道中日关系紧张,也知道这样的演习可能会引起误会和摩擦。日军攻击宛平后,一天之内就从满洲大量调兵至长城以南地区,说明宛平事件是日本为对中国不宣而战的第二阶段精心准备的借口,第一阶段是1931年9月17至18日晚发生在奉天的九一八事变。(30)Barrett, 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p.3363-3364.

1937年8月8日,克益德目睹了河边(Kawabe)将军率领的日军正式进入北平,并看到了军政府首脑河边将军发布的布告,宣称北平实行军事戒严,如有人违反布告的规定将格杀勿论。据他能够得到的可靠消息,在7月7日卢沟桥事变爆发后的八个星期内,日本共有16万军队在华北地区作战。(31)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p.3766, 3767.

日本军官对日军取得的战绩感到十分骄傲。1937年8月31日,记者(克益德)在一次正式采访中向被告板垣征四郎将军询问“是否会继续南下至黄河”时,得到了令他吃惊的肯定答复。(32)Goette, 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3763.

1937年秋,日军在一份正式声明中表示,在保定的一次战斗中就打死了1万名中国士兵。克益德与超过40名日本陆军将军讨论过局势问题,包括三位陆相(寺内寿一、杉山元、板垣征四郎),以及从华北驻军司令官到前线的师团长。克益德就日本在华军事目标作证道:“这些日本军官对我多次重复说,日本军事目标与其说是获得领土,不如说是歼灭、摧毁中国国民党军队和消灭中国士兵。”(33)Goette, 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p,3772-3773, 3774.

(二) 日本的宣传活动

日军及日本平民在华建立了两个组织负责在华宣传事务:华北的新民会、华中的东亚会。为庆祝日军获胜,他们计划并举行了庆祝日军在中国胜利的游行,就连小学生都被迫参加。日军完全控制了沦陷区的报纸;每一家广播电台不仅被控制,而且由日本官员实际运行,所有的通讯社也都在日本人的控制之下。他们强行派遣日本教师任职于主要的中学和大学;英语教学被禁止,取而代之的是日语;他们在日本修订和印刷课本供沦陷区使用。(34)Goette, 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p.3775-3776.

(三) 日本反白俄(35) 指俄国十月革命和苏俄内战爆发后离开俄国,丧失了俄国国籍且无国籍的人。的行动

占领华北后,日军当局宣布白俄的中国护照失效,他们成立了一个由日本陆军军官负责的专门机构——“俄国人之家”,日军当局要求每一位白俄人申请新的护照并每月缴纳一笔钱给所在地区的“俄国人之家”,否则就会失去护照。白俄人甚至被迫加入军事组织,并在日军监督下进行武装和军事训练。(36)Goette, 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3780.

(四) 进攻上海

1. 1932年1月日军第一次进攻上海,战斗持续到同年5月,日本人动用了海、陆、空武装力量。中国第十九路军进行了坚决抵抗。上海市的闸北遭到轰炸,大火烧了至少10天,上海郊区也遭到轰炸。(37)Goette, 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p.3734-3738; Powell, 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p.3250-3252.

中方向国际联盟呼吁,希望其能协助解决此次军事冲突。1933年2月24日由国联大会通过的国联报告,陈述了冲突的显著特点及停止敌对行动的步骤。该报告列举道:“中方认为此次日本进攻上海导致2.4万名士兵及百姓伤亡或失踪,估计财产损失达15亿美元。”(38)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3293.

2. 第二次进攻上海发生于卢沟桥事变后,也就是1937年8月的第二个星期。起因是1937年8月9日日本海军陆战队与中国保安部队在上海附近的中国机场发生冲突。日军在48小时内集中了约30艘军舰,增兵数千人,不断向中方提出更多要求,并于8月13日发起猛烈攻击。(39)Powell, 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3253; League of Nations Report, 6 October 1937, 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p.3302-3305; Exhibit 58, originally introduced as Basic Document 13 June 1946.

1937年10月6日,国际联盟报告是这样描述当时形势的:

自那以后,双方在上海展开了激烈的战斗。7月初,日军在公共租界及“越界筑路”区域驻扎了大约4000名士兵。9月底,在38艘军舰的掩护下,日本援军登陆吴淞。据中方估计,这批援军超过10万人。

在过去几个星期里,日本在长江流域和其他地方的军事行动不断升级,特别是日军不仅数次轰炸南京,还对沿海及内陆地区发动了无数次空袭。

目前,除了陆军在华北和华中地区的军事行动以及战机对港口和内陆城市的轰炸,日本舰队还不断与陆军配合在沿海巡弋,尤其是在上海,企图切断中方的供给,并击沉大量中国船只。

7月7日以来,面对越来越激烈的反抗,日本没有减缓军事行动,而且部署了越来越多的军队和越来越强的武器装备。 据中方估计,除上海地区的10万人之外,日本在中国的兵力超过25万人。(40)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p.3305-3306.

3.1941年12月7日,几乎与袭击珍珠港同时,日本第三次进攻上海。英国“海燕”号炮艇在港口被击沉,美国“威克”号炮艇被俘。日军占领了此前从未侵入的公共租界,并且未遭到任何抵抗。(41)Powell, 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p.3255-3256.

(五) 国际联盟对日本侵华的结论

有关自七七事变开始的日本侵华行动,尤其是日本对现存条约责任的违背,1937年10月6日国际联盟的报告包含了以下陈述:

与本报告的目的有关的条约只有三个,分别是1901年的《辛丑条约》、1922年在华盛顿签署的《九国公约》和1928年的《巴黎非战公约》(这里也可以附加1907年10月18日签署的性质略有差异的《海牙第一公约》)。除此之外,还有中、日当局经过无数次谈判签订的各种双边协议。这些协议中的具体条款、适用范围、有效性的解释存在争议,但这些协定不得影响或推翻上面提到的三个多边条约所规定的缔约方的责任。

根据1901年9月7日的《辛丑条约》及附件,日本及其他列强有权沿北平—奉天铁路在河北省的某些地点驻军,目的是保证北平的各国使馆与沿海之间的交通畅通。驻军有权在不通知中方的前提下进行野外演习及步枪射击训练,战争情况下除外。

根据1922年《九国公约》关于中国应适用的原则及政策之规定,缔约各国(除中国外)同意尊重中国之主权、独立、领土与行政之完整,给予中国完全无碍之机会,以发展并维持一有力巩固之政府。缔约各国(包括中国)进一步协定,无论何时出现某种情形发生,缔约国中的任何一国,认为牵涉本条约规定的适用问题,而该项适用宜付诸讨论者,有关系之缔约各国,应完全坦白互相通知。

根据1928年《巴黎非战公约》,缔约各国以各自人民的名义庄严宣布,谴责以战争的形式解决国际争端,放弃以战争作为相互关系中成为实现国家政策的工具。他们进一步同意,缔约国之间可能出现的一切争端和冲突,不论性质和起因如何,只能用和平方式解决。

初步认定,本报告第一部分描述的事件显示,日本已经违反了其对中国及其他国家的条约义务。前文描述的日本对中国陆、海、空的敌对行动显然与尊重中国主权、独立及领土完整的要求不相符合,同时也违背了无论性质和起因如何,都只能用和平手段解决中日争端的义务,除非能证明是出于必要的自卫措施(包括在中国领土合法地保护日军及日本国民),否则日本就是违背了其签署的条约义务。(42)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p.3307-3309.

报告的结论为:

很显然,双方在争端的起因及引起第一次敌对行动的事件上持有不同看法,但是无可辩驳的事实是,强大的日本军队侵略了中国领土,并军事占领了包括北平在内的大片地区;日本政府采用各种海上封锁中国海岸线的措施,阻止中国船只出入;日本飞机大范围地轰炸了中国的不同地区。经过对呈现在面前的各种事实的审核,委员会认定,日本对中国的陆、海、空军事行动与引起冲突的事件完全不成比例;这些行动不可能有助于或是促进两国的友好合作,而日本政客宣称此种合作是日本政策的目标。不管是基于现有的法律文书,还是基于自卫的权利,这些行动都无法证明是合法的;这些行动违反了1922年2月6日的《九国公约》和1928年8月27日的《巴黎非战公约》所规定的日本的条约义务。在小组委员会提交给顾问委员会的报告中,已经审核了有关中国目前的形势及日本应尽的条约义务的事实,报告显示,日本的行动违反了其条约义务,是不合法的。(43)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p.3310-3311.

三、日本不宣而战后战火蔓延至全中国

(一) 从卢沟桥至南京

从1937年7月7日卢沟桥开始至1945年8月最终投降,日本侵华的步伐从未停止。

日军从上海郊区向南京推进。时任陆军参谋次长多田骏将军作证说,日军准备了攻打上海的作战计划,并于1937年11月12日占领上海;在上海会战期间又制订了攻打南京的计划,1937年12月13日南京陷落;1938年6月或7月制订了攻占汉口的计划,1938年11月27日占领汉口,武汉陷落。(44)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p.3377-3378.

占领南京期间,被告松井石根将军任华中日军最高司令官,后由被告畑俊六将军于1938年2月17日接任。(45)Hata, 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3445.畑俊六为(华中)派遣军司令官,在武汉会战中指挥日军占领武汉。被告畑俊六表示,为了武汉会战,他从华北调兵,将这支从松井手中接过来的军队人数从30万增至40万。(46)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3448.

(二) “帕奈”号和“瓢虫”号

1937年12月12日,在距离南京上游28英里的长江上,日机轰炸并击沉美国炮艇“帕奈”号,日军飞机用机枪扫射运载幸存者上岸的救生船。法庭庭审问讯记录(47)指美国海军军事法庭对“帕奈”号事件的调查和判决。中的“事实认定”部分详细解释了此次事件。(48)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p.3519-3523.

尽管被告桥本欣五郎表示他对“帕奈”号沉船事件毫不知情,但他说事发当天(12月12日),他只是根据柳川平助中将的命令炮击英国“瓢虫”号并羁押了该船。其命令如下:

南京正处于包围之中,敌军似乎要向上游逃窜。桥本欣五郎大佐要击沉所有驶向南京(49)原文如此,似为驶离南京。的船只,不论国籍。(50)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3466.

(三) 日本进攻中国的线路

中国官方报告列出了被日军攻占的中国主要城市,描绘出日本侵略全中国的线路。

1937年 8月26日占领察哈尔省省会张家口

9月24日占领河北省省会保定

10月14日占领绥远省省会归绥

11月9日占领山西省省会太原

12月25日占领浙江省省会杭州

12月31日占领山东省省会济南

1938年 6月6日占领河南省省会开封

10月20日占领广东省省会广州

1939年 3月26日占领江西省省会南昌

12月24日占领广西省省会南宁

1941年 4月21日占领福建省省会福州

1944年 6月18日占领湖南省省会长沙

8月8日占领湖南衡阳

11月10日占领广西桂林

11月11日占领湖南柳州(51)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3670.

中国不仅丧失了所有海港,整个海岸线也被日本海军封锁。

(四) 中国军队的损失

据日军当局估计,1937年7月—1941年6月,他们共打死2015000名中国人,中国军队的损失,包括伤亡、被俘合计达3800000人,同时,他们还摧毁了中国战机1977架,而日本仅损失109250人及203架飞机。(52)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p.3701-3702.

中国官方报告统计的军队伤亡人数为(1937年7月7日—1945年8月):

受伤人数:1758815

死亡人数:1319007

失踪人数:130126

合计:3207948人(53)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3423.

这些是中国军队在本土抵御日本侵略的战斗中遭受的损失。日本将这场战争定义为“事变”,在此过程中从未宣战。

(五) 所谓“支那事变”就是一场战争

虽然日本政府将其解释为一次事变,但日本领导人深知日本对中国的军事行动就是一场战争。在被问到日本对华行动是战争还是一次前线事变时,被告畑俊六回答说:“虽然这实际上是一场战争,但是他们所有人都将其当作一次事变来对待,事实上它就是战争。”(54)Hate, 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3451.

被告武藤章陈述官方将与中国的冲突当作一次事变,因此,他们并没有将俘获的中国士兵当作战俘对待,而是交给了与日本合作的南京(伪)政府,编入军队。在被问到“事实上,中国事变难道不是一场战争吗”的问题时,他回答说:“其实是的,只是日本政府把它当作一次事变。”(55)Muto, 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3447.

四、日本侵华之目的

证据显示,日本对华军事侵略有三重目的:

一是击垮和消灭蒋介石的军队和中华民国政府;

二是建立一个与日本合作,并由日本控制的新政府;

三是把中国纳入所谓“大东亚共荣圈”,其实就是建设由日本控制的,以日、满(56)本文中出现的“满”“满洲国”,均指伪满洲国。、中为中心的国家集团。

(一) 华北铁路沿线的军事部署

1935年11月,华北驻屯军司令官为华北各铁路的军事部署制订了一份计划,并提交给了陆军部长、关东军参谋长及南满铁道株式会社。当时,被告南次郎任关东军司令官兼驻满洲国大使,被告松冈洋右任南满铁道株式会社社长,被告武藤章为陆军省军务局高级官员,被告土肥原贤二和板垣征四郎为关东军少将,后者还任关东军副参谋长。其政策为:“关东军希望以控制华北铁路的方式来实现日本的军事目的……”

主要措施如下:

1. 我们必须使包括管理人员在内的所有铁路员工了解华北自治运动的精神及日军的态度,努力安抚他们,通过暗示让他们感觉自在并协助日军,即使日军开展军事行动时也是如此。(这条正在实施)

2. 我们应努力阻止南下的铁路车辆,以对抗南京政府将车辆及物资转移至南方的政策。为此,我们必须竭尽所能采取所有间接措施,但就北平至山海关铁路而言,如有必要我们甚至可以动用武力阻止其南下。如果发生了动用武力的情况,我们名义上的理由就是自卫和保卫北平至山海关铁路以对抗南京政府采取的抗日军事行动。(根据与北平至山海关铁路公司的协议,派遣宪兵这一措施正在得到强制执行)(57)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p.3476-3477.

该计划概述了哪些铁路必须由日军控制和占领,并用于日军在华北的军事行动,哪些铁路可以保持现有运营人员不变。属于前者的是黄河以北的平汉铁路,后者是北平至山海关铁路、津浦铁路、平绥铁路、整个山东地区的铁路以及陇海铁路徐州以东段。(58)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p.3478.

该计划进一步规定:

华北地区铁路的军事管理由关东军铁道部队成员、南满铁道株式会社的雇员和其他铁道部队负责……

如果军队不得不动用武力解决问题时,尽快完善前述条款通中提到的组织,根据以下步骤迅速整合华北铁路,以确保军事运输:

1.首先,控制平哈铁路,将其作为我们后续军事交通运输的主干线。2.其次,军事行动开始后,空军(59)原文如此。日本没有空军军种,其航空部队分别隶属于海军和陆军。将迅速轰炸黄河上的平汉铁路大桥,以及徐州以南津浦铁路沿线的战略要地(不包括徐州),以便在多处切断这些铁路。同时,地面部队将迅速推进至黄河——徐州一线,确保华北铁路畅通。(60)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pp.3479-3480.

该计划考虑到在华中及华北的军事行动:“就这些铁路的巡逻而言,如果是保护华北的军阀和打击南京政府军队时,无需大量军队,但是如果我们向南进发,同时要肃清华北军阀,还需要相当多的武装力量。”

进一步考虑的是,在军事行动结束后,可能要在华北建立一个全国性政权,先前由军方控制的铁路应转交给该政权,但以下方面必须满足日本政府的要求:

1. 每条铁路顾问及高层官员的雇佣权。

2. 守卫铁路,在铁路沿线要地驻军的权利。

3. 山东铁路和兰州以东陇海铁路的转让权。

4. 新建铁路的权利。(61)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3486.

(二) 日本领导人讲话透露出要将中国纳入日本统治范围的企图

1.1935年秋,被告松井石根在北平宣扬大亚细亚主义,试图在北平建立大亚洲协会分部。在一次与秦将军的会谈中,松井石根提倡“亚洲应该是亚洲人的亚洲,应该驱逐欧美的影响”。秦将军在分析早期日本在华真正目的时回应道:“我担心他说的亚洲人的亚洲实际上是日本人的亚洲。”(62)Ching, 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2317.

2.1938年1月16日,日本政府发表官方声明称,将不再视中国政府为交涉对手,而是确保在中国建立一个新政府。其声明包括以下内容:

日本帝国已经显示了足够的耐心,占领南京后日本给了中国国民政府最后一次机会重新考虑局势,但是他们无法理解我们的真正意图,愚蠢地负隅顽抗,无视国内广大民众的巨大苦难,不在乎整个东亚的和平。因此,帝国政府今后将不理会国民政府,而期望真能与帝国合作之中国新政权之建立与发展,并将与此新政权调整两国邦交。(63)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3563.

声明发表时,以下被告人在日本政府中的任职:

土肥原贤二 参谋本部中将

畑俊六 军事教育总监兼军事参议官

平沼骐一郎 枢密院议长

广田弘毅 外务大臣

星野直树 满洲国总务厅厅长

板垣征四郎 中将,隶属陆军参谋本部,五个月后任陆相

贺屋兴宣 大藏大臣

木户幸一 厚生大臣

松井石根 华中方面军司令官

武藤章 中国派遣军副参谋长

永野修身 军事参议官

佐藤贤了 军务科政策班长、华北事变总动员事务委员会专员

东条英机 关东军司令官

梅津美治郎 陆军省次官

3. 1938年春,文部省在《东京公报》(1938年3—4月)发表了一项题为“日本精神”的声明。时任文部大臣的被告木户幸一表示,日本对中国国民政府的首要政策应该是给予惩罚性的痛击,使其意识到反日的错误,从而回归到与日本合作的轨道上来。(64)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3543.

然而即使南京沦陷,这个目的也没有实现。1939年1月16日,日本政府改变政策,宣称不再与国民政府打交道,而是寻求在华北建立一个新政权作为中国中央政府。这是日本在追求实现其“世界一家”的理想。声明写道:“要知道,在日本精神里不存在与国家对立的个人的概念。国家所有成员都认为自己是国家的一部分。”(65)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3547.

4. 1938年8月,被告佐藤贤了时任陆军省报道部长,曾两次发表关于日本对华政策的演说。在演讲中他提到8月15日日本政府发表的打击中国反日政府,建立日、中、满友好合作关系的那项声明。他进一步补充道:“以上那项声明也可以叫作战争宣言。”他进一步表示,攻占上海后,日本本来打算用于与俄国(66)原文如此,指苏联。的战争的弹药已消耗殆尽。在列举了所采取的增加战争物资的种种措施后,他说:“我们必须时刻准备与苏俄的对战,就像张鼓峰事件一样,我们无法判断日俄全面战争何时爆发。”(67)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3618.

佐藤贤了称,与甲午战争、日俄战争不同的是,这次中国事变不是基于军事行动,而是基于政治扩张的战争。接着他提到推进在华亲日政府建立的进程,确认“日本不会与蒋介石政府进行全面停战谈判”,而是全面支持在华新政权的建立。(68)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3627.

他总结道:“我认为建立新政权的看法必须坚定不移,持之以恒。”(69)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3639.

5. 在1938年11月2日枢密院会议上,全体成员一致同意日本应该中断与国联所有机构的一切联系。前面提到日本已经于1933年3月退出国联,但仍然参与国联的各种和平及人道主义活动。枢密院会议上提交的报告说,国联大会和理事会之前通过决议,指责日本帝国的对华行动直接违背了《九国公约》和《非战公约》。(70)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3645.被告平沼骐一郎、荒木贞夫、木户幸一和板垣征四郎出席了该会议并参加投票表决。

6. 1938年11月3日,日本政府又发表了一份公告,声称日本陆军和海军已经占领了广东、汉口和武昌以及中国各重要地区,中国国民政府已经沦为一个地方政权。声明称日本将继续行动,直到国民政府“彻底消失”。公告继续写道:

只有建立新秩序才能实现我们所要的东亚持久和平,这是帝国所追求的,这也是当前远征的最终目的。为了实现该秩序,日本需要与满洲国、中国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建立友好关系。日本对中国的要求就是在建立东亚新秩序中做好自己分内的事。(71)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3564.

7. 在1938年11月29日枢密院会议上,外相有田八郎在一份日本对华政策的报告中,就日、满、中在政治、经济、文化互相合作方面建立东亚新秩序发表了以下观点:一是日本政府不会与蒋介石政府媾和;二是日本将在已有的或其构想的在广东、汉口建立亲日政权的基础上推动建立新的中央政府。新中央政府建立后将与之实现以下合作:

(1) 日、满、中实现全面合作,尤其是在睦邻友好、联合对抗共产国际和经济协作方面。

(2) 华北和蒙疆建立一个特别区,在防御和经济方面(尤其是当地自然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实现日中紧密合作。除此之外,建立蒙疆特别军政区,以对抗共产国际。

(3) 沿长江下游平原地区建立日中高度融合的经济合作区域。

(4) 除了在沿海特定岛屿建立特区外,以华南主要城市和市镇为起点,努力建立日中合作与交流的基础。(72)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p.3592-3593.

报告进一步规定“中国必须承认满洲国”,为了共同防御,日、满、中进行特别合作以对抗共产国际,日本将在华北及蒙疆地区驻军。(73)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3594.

中国将给予日本驻军财政支持,以共同维护和平与秩序。日本保留“对铁路、航空、通信、主要港口、航道等的监督权”。在经济开发方面,该报告表示:

(1) 就开发利用资源而言,重点应获得华北和蒙疆的资源,尤其是地下资源,这是日本和满洲国都缺乏的。为此,中国应提供一切帮助。同样,对其他地区特定资源的开发,中国也要提供必要的协助。(2) 在贸易方面,为了促进日、满、中的贸易发展,应设置合适的关税和海关体系。(74)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p.3595-3596.

对英、美就(日本破坏)门户开放原则提出抗议的回应,报告表示:

……为了日本的生存和防卫,我们需要建立日、满、中经济集团。从这一立场出发,帝国政府打算对所谓的“门户开放、机会均等”原则进行考察,以应对这一局势,但如果这一原则与上述日本立场不相容,那我们就不会承认该原则。具体地说,我们的主要目标是:

(1) 出于华北和蒙疆地区的国防需要,由日本实质性地控制自然资源的开发。

(2) 新中国的货币、关税和海关体系应该从日、满、中经济集团的立场进行调整。

只要列强的权益不与上述两个目标冲突,我们就不会有意排除和加以限制。另外,对于友好国家,如德国和意大利,我们欢迎其参与新中国的经济开发。(75)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p.3596-3597.

不顾条约义务,该报告表示:“……我们反对用《九国公约》或其他集体机制解决中国问题……”(76)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3598.

报告表示日本政府希望加强德、日、意反共产国际轴心,根据下列方针尽快解决中国问题:

(1) 加强德、意、日政治关系,加强日、满与德、意双方的经济合作。

(2) 通过强有力和明确的方法处理中国问题,努力使英、美、法理解我们实际的对华政策,并放弃他们过去各自援助蒋介石政权的政策以及他们通过集体机制处理东亚问题的想法。

(3) 采取一切措施使得苏联积极参与当前(中国)事务的行为有所收敛。(77)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p.3598-3599.

8. 1938年12月22日,日本首相近卫文麿发表声明,再次确认日本政府的政策目的是用武力彻底消灭抗日的国民政府,同时建立东亚新秩序。声明表示:

……日、满、中应该把建立东亚新秩序作为共同目标,建立睦邻友好关系,共同抵制共产主义,并进行经济合作。为此,中国很有必要摒弃以往的偏见,摒弃愚蠢的抗日行动,改变对满洲国的态度。坦白地说,日本希望中国与满洲国友好相处。其次,为消灭共产主义的影响,将不允许共产主义思想在东亚存在。参考德、意、日《反共产主义协定》精神,日本考虑与中国也签订一项《日中反共产主义协定》,作为调整日中关系的基本条件。

考虑到当前中国的局势,我们要求中国在上述协定有效期内允许日本驻军,阻止规定地区的共产主义力量(的发展),把内蒙变成一个反共特区。

基于日中平等原则,日本要求中国给予日本国民在华自由居住及贸易权,促进双方经济发展。考虑到两国历史和经济关系,中国应该积极主动为日本在华北及内蒙的事务提供便利,帮助其开发利用当地资源。(78)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p.3566-3567.

9. 证人克益德证实,1939年9月27日,被告铃木启久在东京与其的一次谈话中告诉他,因为日本无法使蒋介石站在自己一边,所以对华的战争将持续下去。(79)Goette,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p, 3780, 3844.

10. 克益德还作证说,1940年他和被告铃木启久在北平有过一次对话:

……我们讨论了共荣圈。我谈论了我所看到的局势,铃木启久先生说有些中国人十分真诚,也就是说,那些中国人是愿意与日本合作的。当我表示日本在用英文表述这些事件上存在过失和用词不当时,铃木启久先生说:不,错在我们。他认为我们需要一本与大东亚概念相符合的新的英语字典。(80)Goette,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p, 3778-3779.

11. 1940年2月,被告桥本欣五郎称:“中国事变完全可以被称作是建立世界新秩序的揭幕战……只有建立新体系才能开启通向实现‘同一个世界,同一个屋檐’原则的道路。”(81)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3535.桥本欣五郎进一步呼吁:

……一旦我们确立了将英美人赶出中国的政策,中国将会开始走向新秩序。如果我们决定与德国、意大利建立统一战线,欧洲局势也会立即改变……我们只有在思想上放弃我们必须依赖英美的理念,筹划建立日、满、中自足的经济体,我们才能兑现扩充军备、提高生产力,以独立于英美的计划……虽然我们会失去英国和美国,但是满洲国、中国和南海将是我们的……(82)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3536.

12. 外相松冈洋右在1941年的一次演说中称:

……建立满洲国的工作是重建东亚新秩序的第一步,同时也是建立世界新秩序的先导。它在世界史中的地位可以说是十分重要的。直到东亚新秩序重建完成,九一八事变的真正意义才能被人们首次认识到。为此,我们正不懈努力构建东亚新秩序。(83)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p.3500-3501.

13. 直到1944年,被告日本首相小矶国昭在对国会的一次演讲中表示,战争的主要目的就是重建大东亚。他进一步说:“日本的真正意图在于排除英美的影响,将中国从被那些国家近百年的压迫中解放出来,在道德和合作的基础上重建大东亚共荣圈……”(84)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p.3704, 3715.

五、日本对平民及解除武装的士兵的暴行

在远东国际法庭上呈现的证据揭示了在华日军对平民及他人实施的暴行。这些暴行构成了丙级罪和反人道罪,其中包括大屠杀和谋杀、折磨、强奸、盗窃、抢劫、肆意破坏财物。

1937年至1945年间,日本士兵犯下的反人道罪行遍及每一个日军占领的省份。这些持续暴行的消息传回日本,不仅侵华日军将领,而且东京的日本政府也知道日军的这些暴行,但并未采取有效行动来改变这种状况。这些罪行即使不是军政当局批准和指挥的,也是得到同意和默许的。所犯下的这些罪行构成了日本的战争模式。这些罪行最早、最突出的例子发生在南京,也就是通常被称为的“南京浩劫”。

(一) 南京浩劫

1937年12月13日南京沦陷,城内中国军队完全放弃抵抗。(85)Willson, 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2533; Hsu, 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2559; Bates, 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2628; Magee, 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 3894.日军进入城市,不分青红皂白地射杀街道上的平民,尤其是那些试图跑开的民众。(86)Hsu, 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p.2562.在松井石根指挥下, 日军完全控制南京后,便开始了长达六个星期之久的肆无忌惮的暴力和犯罪。日军所犯罪行有谋杀和大屠杀、折磨、强奸、抢劫、盗窃和肆意破坏财物。

1. 谋杀和大屠杀

成千上万的中国人,其中包括原士兵,有时只是平民被日军屠杀。以抓捕原士兵为由,或是因为没有给出令人满意的回答,有时甚至没有任何理由,日军就将平民抓走,常常是将其捆绑在一起,押解出城,并排成一排用机枪扫射。他们的尸体被扔进水塘、长江或被浇上汽油焚烧。大批平民被日军屠杀。南京沦陷后,在长达六个多星期的时间里,屠杀男子、女人和儿童似乎是在南京的日军最重要的工作。出于任何一种原因,如果一个士兵不喜欢一个平民的一句话、一个动作,都能成为被杀害的充分理由。除了日本士兵把杀人当作游戏而乐此不疲外,不少平民被屠杀往往完全没有明显的理由。任何被怀疑曾当过兵的人都会被杀戮。

罗伯特·威尔逊医生(Robert O. Wilson)作证道,南京陷落时金陵大学医院仅有50名病人,1937年12月13日之后的短短几天,医院里就挤满了男女老少伤员,他们众口一词地说自己所受伤害都是日军造成的。(87)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p.2532-2533.

威尔逊提到一位40岁妇女的颈部肌肉被日本兵全部割断的病例;一名8岁男孩被刺刀刺穿了腹部;一名男子头部和肩膀被严重烧伤,他在临死前说,许多中国人被捆绑在一起,然后浇上汽油焚烧,自己是唯一的幸存者;一位老人遭日军用刺刀刺伤后被扔到一边等死;一个7岁的女孩不仅手肘被一个日军砍伤,她还目睹了那个日军杀害了自己的父母。威尔逊证实自己曾为梁庭芳上尉和伍长德治疗,他们的伤也是日军造成的。这两人也为本案出庭作证。(88)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p.2534-2535, 2535, 2538, 2539.

在被问到日军进城后对平民的所作所为时,许传音博士作证说:“日军进城时十分粗鲁和野蛮,他们射杀见到的每一个人。人们无论是跑开、在街上行走、在某处闲逛,还是从门缝向外看,都会被立即射杀。”(89)Hsu, 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2562.

占领南京三天后,许传音陪同一个日本军官在城里走了一趟,以估算街道上和房屋内的死亡人数。他说:

……到处都是尸体,有些被肢解,有些保持着被杀死时的姿态,或跪着或弯腰或侧躺或四脚朝天,这些都是日本人干的。当时我还看到几个日本士兵正在干这事。

在一条主干道上,我甚至开始数街道两旁的尸体,数了超过500具。我说清点数目已经没有意义了,我做不到这一点……

我发现所有尸体,没有一具是穿军装的,一个也没有,他们都是平民,男女老少都有。所有士兵——整个城市我们都没有看见一个中国士兵……(90)Hsu, 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p.2563-2564.

日军不断搜查安全区,他们曾经一次抓走1500名难民,他们的手被绳子串绑在一起,10至15人一队。尽管南京安全区国际委员会主席拉贝先生、乔治·菲奇(George A. Fitch)先生和许传音博士向日本当局表示抗议,这些人依然被用机枪打死,他们的尸体被扔进了水塘里。(91)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p.2566-2567.

安全区国际委员会成员、金陵大学副校长贝茨博士(M.S. Bates)作证道,他“看到了一系列无缘无故射杀百姓的事件”。在详细描述了一件件日军杀害平民的案例后,他说:“屠杀的范围是如此之大,没有人能给出一幅完整的图景。”他自己可以肯定的是,包括男人、女人和孩子在内,有12000人在城内遇害。城内还有很多他不知道的屠杀,城郊也有大量平民遭杀害。这其中还不包括数以万计被杀害的原中国士兵。安全区国际委员会雇人掩埋了3万多具中国士兵的尸体。这些尸体大多在江边,是投降后被日军用机枪射杀的。根本没有办法估计那些被扔到江里或以其他方式处理的尸体数量。(92)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p.2629-2631.

日军日复一日地搜查安全区,时间长达三个星期,但凡手上有老茧或头上有帽痕者,就会被日军指控为士兵,然后带走枪杀,其实他们大多数人只是挑夫和苦力。(93)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2632.

贝茨博士进一步作证说,日军还用特殊的欺骗方式诱导人们承认他们曾在中国军队服役过。日本军官说:“如果你曾是中国军人或曾为中国军队做过苦力,只要为日本人干活,日本人将既往不咎。”日本人用这种方法一个下午就从金陵大学和安全区其他地方抓了200人,并押走处死。(94)Bates, 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p.2632-2633.

牧师约翰·马吉(John G. Magee)于1912年至1940年期间居住在南京,他作证说,南京沦陷后日军即开始屠杀平民,并且不断升级:

……这是日军有组织地大规模屠杀青壮年男子,南京很快就尸横遍野。我遇见了一队队被带走屠杀的人,他们主要是被机枪和步枪打死的。我们还听说不少人是被刺刀刺死的……(95)Magee, 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 3894.

马吉进一步作证道:12月14日晚,他遇见两队中国平民,他们4人一组被捆在一起,至少有1000人被押走枪杀。12月16日,有1000多名平民被带到江边用机枪射杀,其中包括14名来自其基督教会的会众和1名中国牧师15岁的儿子。(96)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3898.

他还描述了他与另外一名美国人和两名白俄目睹的一次屠杀:

……一名穿着丝袍的中国人正在我们房子前的街道上行走,两个日本士兵叫住他,他十分害怕,试图逃走,便加快了脚步。他以为拐过竹篱笆有个出口,但其实并没有。这两个日本兵走到他前面,在距离他5码多的地方向他脸部开枪,将他打死。然后,他们哈哈大笑,仿佛什么事都没有发生,继续抽着烟,谈笑风生,就像刚刚猎杀了一只野鸭一样,继续走着……(97)Magee, 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p.3900-3901.

马吉作证说,他在江边看到数百具平民的尸体,许多尸体被烧焦,这表明他们在被枪杀后遭到焚烧。有些街道上满是平民的尸体,连车辆都无法通过。他拍了一些影片,其中有在街道上,中年妇女们跪在日军面前乞求他们放过她们的男人,这些男子正在列队即将被押走,但日本士兵毫不理会。马吉司机的两兄弟在即将被押走的另一支队伍中,马吉试图解释并要求一名日本军官放了他们,但遭到了粗鲁的拒绝。(98)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p.3900-3902.

乔治·菲奇生于中国,当了大约36年中国基督教青年会国际委员会秘书。在他的宣誓证词中,引述了自己当时写的部分日记:

12月15日,我看到手持刺刀的日军从我们总部附近的一个难民收容所里抓走了大约1300名身穿平民服装的人,并将100人一组捆在一起排队押走。尽管我向日本军官表示抗议,但他们还是被带走枪毙了……

1937年12月22日,我在距我办公室东边大约400米的水塘里看见了约50具身穿平民服装的尸体。他们双手被反捆,其中一具尸体的头被砍掉了一半。后来,我在水塘里、街上、房屋里又看到了上百具类似的尸体,他们大多是男人,也有一些女人……(99)Fitch,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p.4461-4463.

居住在南京的美国传教士詹姆斯·麦卡伦(J.H.McCallum)在日记中记录了许多日军枪击平民的案例。他在1937年12月29日的日记中写道:“……真的令人难以置信,数以千计的人被残忍地屠杀,很难去估计死了多少人。有人认为大约是10000人。”

在12月30日的日记里,他描述了男人们是如何被日军以原士兵为由从安全区抓走的:

……他们的朋友能证明这些人是平民,但因为他们手上有老茧,日军还是不顾他人抗议,也没有进一步调查,就把他们当作士兵。许多人力车夫、船夫和其他劳动者被屠杀仅仅是因为他们手上有诚实劳动的印记。(100)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p.4471-4472.

丝绸商尚德义作证道,1937年12月16日,他和其他1000多名平民被日军逮捕,并两人一组捆在一起,押解到下关长江边,面对机枪而坐。随着日本军官一声令下,日军向他们射击,而他正好在开枪前晕了过去,醒来时发现自己被数具尸体压在下面。(101)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2600.

伍长德之前是一名南京警察,从未当过兵。12月15日,尽管安全区国际委员会成员已向日军说明他们是警察,不是士兵,但他和其他300名警察依然被日军从司法院带走,押到南京城西门。约1700名中国人之前已经被带到那里,机枪就架在城门外和城门两侧,城门外是一个斜坡通向护城河。他们100多人一组,被日军用刺刀威胁着走出了城门 ,然后遭到机枪扫射,尸体沿着斜坡滚进河里,那些没有被击中的人被日军用刺刀刺死。大屠杀过后,岸边的尸体被浇上汽油焚烧。伍长德有幸躲过子弹,但被刺刀刺伤,他佯装死去,在夜里逃了出来,最后跑到金陵大学医院,得到威尔逊医生的救治。

陈福宝作证说,12月14日,因头上有帽痕或手上有老茧,39名平民被日军从难民营押到了水塘边,用机枪打死。日本兵命令他协助将尸体扔到水塘中。(102)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2609.

梁廷芳上尉之前是中国军队医疗队的一员,他作证说,12月16日,他和其他5000多名原中国士兵被日军捆着双手,从南京城内带到下关长江边,成排站立,然后遭到机枪扫射,尸体被扔进长江。大约800名日本官兵在场。捆绑和屠杀从晚上7时一直持续到了凌晨2时。他和一位朋友跳进了江里,虽然被射伤,但还是逃了出来,最终来到医院,得到了威尔逊医生的救治。(103)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p.3370-3373.

孙远震在证词中说,日军要求中国人到南京火车站附近的日本军营领取通行证,他们到达后又被告知要去江边排队点名。大约10000人集合后,接着载有机枪的卡车驶来,向他们开火。扫射持续了约一个小时,然后尸体被扔到江里。(104)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p.4483-4484.

鲁甦在给南京地方法院总检察长的陈述中(该证词被收录在南京地方法院总检察长的调查报告中)说:

日军进城后,共有57418名不同年龄和性别的中国平民及撤退的士兵被日军关在幕府山附近的村子里。由于没有水和食物供给,许多人被饿死、冻死。1937年12月16日晚,还活着的人被两人一组用铅丝捆住手,排成四排,押到了下关草鞋峡。在那里,他们被日军用机枪屠杀,接着又被刺刀反复刺杀,尸体被浇上煤油焚烧,然后扔到江里。(105)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4538.

李涤生说,他看到中国平民被招进了劳工营,因为听不懂日军的命令而被打死。12月23日,他还看到五六十名平民在水塘边的空地上排成一排,被机枪屠杀,然后浇上汽油焚烧。(106)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p.4485-4487.陆沈氏说,她的丈夫是一名教师,只是因为没有按照日军希望的方式挑重物,日军就当着她的面用刺刀刺死了他。(107)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4489.吴经才讲述了12月20日日本士兵是如何检查中国劳工手掌的,其中日军发现5名中国平民手上有老茧,就用刺刀刺死,而他们是被征召来帮日本士兵运送抢劫来的赃物到幕府山的。吴经才还说,中国人的尸体,包括很多被刺死的孩子的尸体躺在马路上。(108)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p.4491-4492.朱勇翁和张继祥在他们的联合证词中证实,日士兵在他们面前杀死了4名中国人,其中一位孕妇被踢打致死。(109)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4493.黄江氏的儿子是法院书记员,女婿是会计,两人都从未当过兵。她亲眼看着日军士兵杀死了他们。(110)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4494; Exhibit 315.哈笃信说,他看到一个日本兵枪杀了一名靠做面条为生的平民,就因为他右手上有老茧。

王陈氏目睹她的丈夫为了保护她不被日本人强奸,最后被踢打致死。吴君清说,她的兄弟因为下跪得不够快,没有达到日本士兵认为应该达到的速度而被日本士兵用刺刀刺死。袁王氏目睹了她的兄弟被日军刺死,她的兄弟没当过兵,只是一名志愿警察,为保护人们不被抢劫。(111)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p.4496,4498,4499,4500.

1938年1月25日,美国驻南京的副领事给美国驻华大使约翰逊的正式报告描述了1937年12月10日至1938年1月24日期间南京发生的事。报告写道:

虽然没有准确数字,但是南京沦陷后的短短几天里估计就有2万多人被日军以曾当过兵为借口处死。

报告还写道:

日军并没有花什么功夫区分原士兵和从未当过兵的人,只要对某人的身份稍有怀疑,他就一定会被押走枪毙……(112)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4569.

报告继续写道:

除了小分队搜寻和屠杀原中国士兵外,两三人或四五人一伙的日本士兵随意在全城游荡,正是这些士兵的屠杀、强奸和抢劫造成了这个城市巨大的恐慌。他们究竟是因为获得上级授权可以为所欲为,还是因为进城后他们已经彻底失去了控制,这仍然是一个谜……

……然而日军仍然数以千计地拥进南京城,犯下了种种闻所未闻的掠夺和暴行。根据外国证人的描述,这些士兵像一群被放出来的野蛮人,亵渎了这座城市,全城数不清的男人、女人、儿童被杀害……(113)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p.4571-4572.

2. 折磨

中国平民虽然已经对日军卑躬屈膝、唯命是从,但依然受到日军各种方式的侮辱。他们遭到踢打、天寒地冻被迫赤身站立在外面、被从鼻子里灌水进去,他们的尸体遭到刺穿和焚烧,他们遭到了各种折磨。在了解了中国家庭的亲属关系后,日军还强迫母子、父女、兄妹在他们面前发生性关系,供他们娱乐。(114)Report of the Procurator of the District Court of Nanking, 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p.4543-4544.

3. 强奸

在1937年12月13日至1938年2月6日期间,在南京上至77岁,下至9岁,数以千计的妇女和女孩被日军强奸,有许多案例是被多次强奸。南京安全区国际委员会主席约翰·拉贝在1938年1月14日递交给德国外交部的报告中说,南京沦陷后一个月里发生了不下2万起强奸案。(115)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4594.上千女人死于日军虐待,另有数千人则是被多次强奸后遭到杀害。日军还经常亵渎这些尸体,受害者被奸杀后,日军往她们的阴道里塞棍子、瓶子或其他物品,并弃尸于大庭广众之下。这种犯罪发生在光天化日之下的频率几乎与发生在夜晚一样多。如果有家庭成员或受害者的孩子影响了日军肉欲的发泄,他们就会当场被殴打或被杀害。

在南京沦陷后的四五个星期里,日军每天都去金陵女子文理学院校园,而那里被宣布为安全区,1万多名妇女、儿童难民拥挤在里面避难。金陵大学的校园也被宣布为安全区,里面有约4万难民。虽然有魏特琳(Vautrin)、特威纳姆(Twinen)、程瑞芳等人的英勇行为,以及国际委员会成员和外国公民的帮助,但还是有许多姑娘和年轻妇女在这里被强奸。日军还从中挑选了一些最漂亮的姑娘到军官住所供其强奸、玩弄。这种肆意的行为在日军攻陷南京后持续了六个多星期。

就日军对南京妇女的所作所为作证时,贝茨博士说:

这是发生在南京的最野蛮、最悲惨的事件之一。离我家最近的三户邻居家里,妇女被强奸,包括大学教师的妻子。我五次在不同场合看到日军强奸妇女,每次我都把他们从妇女身边赶走。如果需要的话,我可以详细说给你听。

我们之前提到的安全区内的案例报告,以及我自己对各难民营和金陵大学3万多难民遭遇的记录,共有数百起强奸案,具体细节当时都提供给了日本当局。南京沦陷一个月后,国际委员会主席拉贝先生向德国当局报告说,他和他的同事认为发生了不下2万起强奸案。早些时候据我个人保守估计,仅根据安全区报告,就有8000起强奸案。

日本兵通常15—20人一伙,从早到晚在城内游荡,挨家挨户搜寻妇女(主要在安全区,因为几乎所有难民都在那里)。有两起发生在金陵大学的强奸案我记得特别清楚,因为我差点因此丧命。日本军官也参与了抓捕和强奸。强奸有时发生在白天,有时在夜晚,很多次就发生在路边。

我的一个朋友亲眼看到在南京神学院的操场上17个日本兵轮奸一名中国妇女。我不想重复一些偶发的与强奸案有关的、虐待狂的不正常行为,但我要说的是,仅在金陵大学就有一名9岁的小姑娘和一名76岁的祖母被强奸。(116)Bates, 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p.2633-2634.

威尔逊医生说,他曾亲自赶走正在强奸中国妇女的日本兵,并多次为受害者治疗,包括一位染上梅毒的15岁女孩。(117)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p.2537-2539.

许传音博士说,一天,日军开了三辆卡车来到安全区,不顾他的抗议抓走了多名13—40岁的女性,并把她们带到一个地方强奸。他的证词中最典型的当属发生在南门附近新开路7号(118)原文如此,应为新路口5号。的暴行:

那栋房子里有11人遇害,3人被强奸,其中2人年龄分别为14岁、17岁。 强奸后,日本兵将异物塞进了受害者的阴道,她们的祖母给我看了那个东西。年轻的女孩是在桌子上被强奸的。我到那里的时候,溅在桌子上的血迹还没完全干。我们还看到了尸体,因为所有尸体就放在离院子几码远的地方。我和马吉还给这些尸体拍了照。她们赤身裸体,因此揭示了日军的罪行……(119)Hsu, 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2572.

马吉证实了许博士的证言,并描述了更多关于那次暴行的细节。

马吉就他个人所了解的无数起强奸案作了证,包括12月20日一名10岁女童被强奸;1938年2月1日,一名15岁女孩被日本兵强奸6次;一位40多岁的寡妇被强奸18次;一位77岁的寡妇在从家去安全区内的金陵女子文理学院的路上被强奸2次;一位80岁的老妪在日军企图强奸时说了一句:“我太老了”,就被枪杀。他还作证说,一名日本军官碰到正在强奸一名妇女的日本士兵,只是打了他一记耳光。马吉本人向日本哨兵报告强奸案时他们只是大笑而已。(120)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p.3906-3916.

金陵女子文理学院校园当时容纳了1万多名妇女难民,该学院的舍监程瑞芳在证词中说,尽管有魏特琳小姐的保护,日军仍然进入校园抓走了姑娘,一些人被日本军官强奸、虐待后逃回。她说:

……(南京陷落后的)前四个星期里,日军每晚都来抓姑娘,魏特琳小姐竭尽所能保护她们。最糟糕的时期就是前四五个星期。

魏特琳小姐一次又一次去日本大使馆报告日本士兵的所作所为,要求保护这些妇女。四五个星期后情况才有所好转,几个月后这种情况才彻底消失。其他安全区(121)原文如此,这里显然是指难民收容所。没有像魏特琳小姐这样的外国人帮忙,情况比金陵女子文理学院糟糕多了。(122)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p.4465, 4466.

王潘氏详细描述了日军是如何开卡车进入安全区内的上海路100号(那里住有500名难民),将妇女抓走强奸。她看到死于强奸的15岁女孩被亵渎的尸体,还看到一位丈夫想阻止日本兵强奸自己的妻子,被日军用电线穿过鼻子拴在树上,“就像拴一头牛一样”,然后被刺刀刺死。(123)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p.4501-4503.

吴张氏说,一名18岁的女孩来到一栋位于美国大使馆附近的房子里避难,这里之前是德国家庭的住所,最后她被日本士兵多次强奸至死。(124)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p.4504-4505.

陈贾氏说,12个日本兵和军官当着受害者丈夫和孩子的面强奸并杀害了一名中国妇女,并杀死了试图保护妻子的丈夫,也杀死了在母亲被强奸时大哭的两个孩子。(125)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p.4506-4507.

陈福宝作证说,他看到3个日本兵强奸一名16岁的哑女。后来他还看到一个日本兵把丈夫从屋子里拖出来,强奸了他怀孕的妻子。(126)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p.2609-2610.

美国传教士麦卡伦在1937年12月17日的日记中写道:

强奸!强奸!还是强奸!我们估计一晚上至少有1000起强奸案发生,白天也有许多。任何反抗或稍有不从,就会遭到刺刀和子弹。我们一天能写数百起这样的案件。人们已经有些歇斯底里,一看到外国人就跪下磕头求救……从早到晚都有女人被抓走。所有日本士兵似乎想去哪里就去哪里,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1938年1月3日,他写道:

但是每一天都有一连串的坏消息。昨天下午一个男人在救济委员会总部(127)原文如此,应为安全区国际委员会总部。附近被杀。一个日本兵企图强奸一名妇女,她的丈夫阻挠并帮助妻子反抗。当天下午那个日本兵返回枪杀了丈夫。

今晨来了1名陷入惨境的妇女,她告诉我们一件可怕的事。她和其他4名妇女被抓到一个医疗机构,白天洗衣,晚上被强奸,其中2人一晚上被15—20个日本兵强奸,最漂亮的那个人一晚要被多达40名日本兵强奸。3个日本兵将到我们这里来的那位妇女带到一个没人的地方,试图割下她的头,但没有成功,她的颈部肌肉被割断,但颈椎没断。她装死然后艰难地来到医院。

1938年1月8日,他写道:

一些(日本)报社记者来到难民营门口,向难民们分发了一些糕点、苹果和硬币,这些“善举”都被摄影机一一拍了下来。与此同时,一伙日本兵翻过难民营的后墙,强奸了十几名妇女,而这些却没有人拍。(128)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p.4467-4468,4475-4476,4477.

返回南京后,美国副领事于1938年1月25日向美国驻华大使提交了正式报告,总结了日军占领南京后发生的情况。报告写道:

据报道,日本兵到处寻找当地妇女并侵犯她们,报告附件详细描述了此类事件。这里的外国人认为,日军占领南京初期,每晚有1000多起强奸案发生,一位美国人在一处美国人的房产里一晚上就统计了30起强奸案。(129)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4573.

4. 盗窃、抢劫、肆意破坏财物

南京沦陷伊始,日军就开始抢劫、肆意破坏公私财物。日军完全控制南京后,他们进入私人住所、学校、医院,偷拿或抢走各种私人财物。占领南京几天后,日军开始有组织地抢劫和纵火,这样的行为持续了六个多星期。日本士兵警卫的卡车常停在商店门口,日本士兵亲自或是指挥他人搬完店里所有的货物,然后常放火烧毁商店。这种方式在一条又一条街、日复一日地持续了四五个星期。基督教青年会的房子,许多教会建筑、学校、公共建筑、私人住所,包括苏联大使馆都被日军烧毁。

南京刚被占领时,只有一小部分在之前的军事行动中遭到毁坏。沦陷后的五六个星期内,由于日军系统、持续地焚烧住所、商店、教堂、学校和公共建筑,南京到处是残垣断壁并被洗劫一空。

贝茨教授作证说:

南京被占领的最初六七个星期内,四处游荡、成群结队的日军反复进入城里的每一座建筑。在一些情况下,抢劫是精心组织、有计划地进行的,由日本军官指挥,并动用了多辆军用卡车。银行的保险库,包括德国官员和来华定居者的私人保险箱都被日军用乙炔火焰切割开。

外国大使馆遭日军非法闯入并洗劫,包括德国大使馆及大使的私人财产。实际上,凡是值钱的东西都被拿走。

除了一两处很明显是醉酒日本兵引起的小火灾外,日军刚进城的五六天是没有纵火行为的。我认为真正的纵火焚烧始于12月19日或20日,并且有规律地持续了六个星期。有时候他们抢劫了一系列商店后纵火,但更多的时候是没有任何理由和规律可循的。一般情况下他们放的都不是大火,而是有针对性地每天烧掉某些建筑群。他们有时用汽油,但更多的时候是用化学物质,我得到了一些化学物质的样品。

苏联大使馆是1938年初被烧的。另外,基督教青年会、两个重要教堂、两处飘着纳粹旗帜的德国商铺也都被烧了。(130)Bates, 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p.2635-2638.

许传音博士作证如下:

日本兵不尊重任何财产权和个人物品所有权,他们搜查每一栋房子,看到喜欢的就带走。他们纵火焚烧、破坏、摧毁了这些房屋。

日军开始放火烧苏联大使馆,我看见他们浇煤油、点火。纵火发生于1938年1月1日12时。其他机构,如基督教青年会、教育大楼和著名人士的住宅等也被烧毁。

问:这些房屋是在日军占领南京城后被烧毁的吗?

答:是的,所有这些肆意破坏都是在日军占领南京城后的许多天里发生的。(131)Hsu, 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p.2576-2577.

马吉作证说:

日本士兵从人们那里抢走他们喜欢的所有东西:手表、钢笔、钱、衣物、食物。日军刚占领南京那几天,我带一名41岁的智力有缺陷的女人去医院治疗,因为一名日本士兵抢她的被褥时她抓住不放,被这个日本士兵用刺刀刺伤了脖子。

城里每天都有不同的地方被烧。我们自己的一座圣公会教堂先是被烧毁一部分,后来在1月26日被日军彻底烧毁。基督会的一所学校被烧,基督教青年会、苏联大使馆、安全区外许多人家都被烧了。这些士兵不时会留下一些由某种物质做的黑色枝条,这种条状物极易燃烧,日军就是用这个点火烧房子的。(132)Magee, 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p.3920-3921.

菲奇在1937年12月20日的日记中写道:

肆意破坏和暴行持续不断,完全不受控制。南京城最重要的商业街太平路陷入火海之中。我看到在放火前,那里有许多日本卡车载满着从商店抢来的货物,我还目睹一队日本兵正在放火烧一栋房子。我开车到基督教青年会时它已经着火了,很明显是不久前刚被烧的。那天晚上我从窗口数到了14处大火,有些地方过火面积相当大。(133)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4462.

麦卡伦在1937年12月27日的日记中写道:

日军到来前,每一栋外国建筑都是一处景观,完好无损,日军到来后,其无一幸免。他们砸开了所有的锁,彻底搜查每一个行李箱。为了找钱和值钱的东西,他们连烟道和钢琴内部都不放过。

南京呈现出凄凉的景象。日军刚进城时,建筑只是略有损毁,他们进来后,商店被洗劫一空,大多数被烧毁。太平路、中华路及其他主要商业街成了一片废墟。(134)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4469.

由冯·法肯豪森(Von Falkenhausen)将军授权,作为绝密情报发给柏林德国外交部的一名德国目击者有关南京情况的秘密报告,描述了1937年12月8日至1938年1月13日期间日军在南京的所作所为:

他们从难民那里抢走了一切能抢走的食物、羊毛毯、衣服、手表,总之,凡是值得拿走的东西都拿走了。

1个日本兵带着4个苦力搬运抢劫来的东西,这种场面并非罕见。像这样有组织的偷窃和抢劫持续了14天,时至今日人们仍然不安全。

在叙述了日军刚进城时城里绝大部分建筑是完好无损的之后,报告继续写道:

在日军控制下,整个南京城彻底变了样。每天都有纵火案发生,现在轮到太平路、中山东路、国府路和珠江路了。整个城南和夫子庙被洗劫一空,并被付之一炬。用百分比来表述的话,可以说南京城的30%—40%都被烧毁了。(135)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p.4459-4460, 4461.

发给美国国务院的官方报告称:“所有建筑着火时没有任何人试图灭火。”(136)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4578.

5. 日军占领南京后被杀总人数

想要精确统计南京沦陷后被日军杀害的总人数是根本不可能的。受害者陈尸大街好几个星期,全市的门道、院子、花园、公共场所、私人住所到处都有尸体。水塘边、江边成堆的烧焦的尸体说明这里曾发生过大屠杀。两个慈善组织,即红卍字会和崇善堂一直从事掩埋南京城内外尸体的工作,并持续了数月,掩埋那些没有被家人或朋友埋葬的受害者尸体。

许传音任副会长的红卍字会的埋尸记录显示,南京沦陷后的几个月里,红卍字会掩埋了南京城内外男女老少尸体共43071具。(137)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p.4537, 4540.

崇善堂的埋尸记录显示,从1937年12月26日至1938年4月20日,其在南京周边地区共掩埋了112266具尸体。(138)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p.4537, 4539.

南京地方法院总检察长1946年1月20日有关南京沦陷后状况的调查报告显示,日军在南京城内外杀死了约26万人。(139)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p.4536-4537.

1946年2月,南京地方法院检察官起草的日军在南京所犯战争罪行调查总结报告确认,至少30万人遭到日军单独杀害或集体屠杀。(140)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p.4542-4547.

6. 恐怖超过了六个星期

在描述了许多惨遭日军毒手的平民被送到医院接受治疗的情况后,威尔逊医生作证说:“类似的病人源源不断地进来,这种情况自1937年12月13日南京陷落后持续了六七个星期。”(141)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2538.

关于暴行持续的时间,许传音博士说:“前几个月,尤其是前三个月的情况是最糟糕的,后来暴行渐渐减少。”(142)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2584.

贝茨教授作证说:“在两个半星期至三个星期的时间里情况极为恐怖,有六七个星期情况十分严重。”(143)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2642.

在回答南京沦陷后如他所述日军对平民的暴行持续了多长时间时,马吉作证说:“大约六个星期后,虽然还有个案发生而且不少,但暴行开始逐渐减少。”(144)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3922.

7. 松井石根将军与东京政府知道日军持续的暴行

(1) 松井石根在南京

松井石根将军自己陈述,从1937年12月17日起他在南京待了一个星期,然后返回上海。一进入南京他就从日本外交官那里听说了军队在南京犯下了许多暴行。(145)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3454.

松井石根一直到1938年2月才卸任,他说是他自己请求卸职的。被告武藤章将军时任副参谋长,他说跟松井石根将军来到南京是为了参加入城仪式,并在那里待了10天。(146)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p.3552-3553.

松井石根将军在南京期间并没有采取任何有效措施来改变局面。

(2) 南京安全区国际委员会报告

南京安全区国际委员会是由德国、英国、美国和丹麦人组织的,他们之前就在南京,沦陷时也没有离开。1937年12月14日至1938年2月10日,德国人约翰·拉贝任安全区国际委员会主席,斯迈思(Lewis S.C.Smythe)博士任委员会秘书。庭审记录第4508—4509页列出了该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及国籍。建立安全区的目的是给平民提供一个狭小的非战斗区域,在那里他们可能躲避战火带来的危险。(147)Bates, 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2625.南京沦陷后,大约20万至30万人涌进了安全区。(148)Hsu,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2561.

南京安全区国际委员会每天都以个人名义给在南京的日本大使馆写报告,并几乎每天向大使馆的领事和外务省的代表递交书面报告。这些报告详细描述了日本士兵在南京安全区的暴行,涵盖了1937年12月16日至1938年2月2日期间的425件日军的犯罪案例(有超过30起强奸及其他犯罪案例)。(149)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p.4509-4536.

斯迈思在其宣誓证词中说:

日本人占领南京之初的6个星期,我们几乎每天要发两封抗议信。通常其中一封由拉贝先生和我亲自送到日本大使馆,另一封则由信差送达。

我和贝茨先生每天都与日本使馆人员会谈,他们不否认报告的准确性。他们不断承诺会做出改变,但是一直到1938年2月前我们都没看到任何有效的行动。(150)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p.4457-4458.

贝茨博士作证说:

前三个星期我几乎每天都到日本大使馆提交日军前一天暴行的书面报告或信件,经常就此与日本使馆官员面谈,其中包括福井领事、田中副领事和福田领事,福田现在是首相吉田茂的秘书。在非常糟糕的形势下,他们真心想尽其所能做点什么,但是他们自己也被军队(暴行)吓坏了,所以除了将这些信息由上海转交东京外,他们也无能为力。(151)Bates, 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2638.

在12月16日的信件中,我就日军多次从大学校园里劫持妇女和前一晚在大学建筑里强奸30名妇女的暴行提出了抗议。

在12月17日的信件中,除了详细记录了熟记于心的具体案例外,还记录了持续发生在你们建筑(日本大使馆)旁边和附近的恐怖情形和野蛮行为。

在12月18日的信件中,我报告了前一晚发生在金陵大学六栋不同建筑中的强奸案。在12月21日的信件中,我就数百名难民被日军带走充当劳工一事提出了抗议。圣诞节那天,我报告了在金陵大学的一栋楼里每天发生约10起强奸和劫持案件,并还在持续。

12月27日,在列出了一连串具体案件后我写道:“日军可耻的无序行为还在持续,我们没看到任何阻止这些行为的措施。每天有上百人被日军打成重伤,难道日军丝毫不在乎自己的声誉?”(152)Bates, 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p.2640-2642.

贝茨作证说,这种(混乱)状况直到1938年2月5日或6日才在整体上有所改变。他还知道送到驻南京日本使领馆的报告都被转交到了东京日本外务省。

他说:“我看到过美国驻东京大使格鲁(Grew)发给美国驻南京大使馆的电报,电报中详细地提到了这些报告,并说格鲁与外务省官员包括广田外相(被告之一)讨论过这些报告。”(153)Bates, 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p.2643-2644,2661.

12月16日,安全区国际委员会秘书斯迈思写信给日本外交官福田领事,详细列出了日本兵在安全区的一系列无序行为:“昨天日军在安全区持续的无序行为增加了难民的恐慌情绪。”(154)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4509.

12月18日,安全区国际委员会主席拉贝写信给日本大使馆,详细描述了日军在安全区的暴行。信件的开头是这样写的:“很抱歉再次打扰您,但是我们照顾的20万难民的遭遇和需求迫使我们不得不请求军方采取措施,改变当前日本兵在安全区游荡的无序局面。”(155)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4516.

12月19日,安全区国际委员会秘书再次写信给日本大使馆,报告了日本士兵在安全区内更多的一系列无序行为:“……很遗憾地告诉您,今天的局势和之前一样糟糕。”(156)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4524.

12月20日,安全区国际委员会主席拉贝写给日本大使馆的信件第一段这样写道:

附件中案例第71—96号是在南京的日本兵无序行为持续发生下的悲惨故事。你会注意到这两天向我们报告的26起案件中,14起发生于昨天下午、晚上和今天。因此,糟糕的局面似乎没有得到任何改善。(157)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4523.

12月21日,安全区国际委员会秘书在写给日本大使馆的信中提交了一系列发生于前一天下午的案件记录,信中写道:“……我们应该记住,那些在安全区每天被强奸的妇女,她们中的一些人是牧师的妻子、基督教青年会工作者的妻子、大学教师的妻子和其他有自尊的人。”(158)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4531.

12月21日,22名在南京的外籍人士写信给日本大使馆,要求以人道主义名义,为了20多万南京百姓的福祉,必须立即制止日本士兵在全城的纵火和胡作非为,不要再给平民带来如此多的苦难。(159)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p.4531-4532.

1938年2月2日安全区国际委员会的一份报告列举了77起单独的强奸案、4起杀戮案、13起抢劫案,所有案件都发生于1938年1月的最后一个星期。(160)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4536.

马吉作证说,除了委员会的报告,他也多次去日本大使馆抗议与暴行有关的其他案件,他进一步作证道:“12月21日,田中副领事告诉我,一个更好的师团将会替换南京这个表现不好的师团。他认为到12月24日所有的问题都会得到解决,但是到了24日之后,情况并没有明显好转。”(161)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3922.

(3) 东京外务省了解南京的情况

美国驻日大使格鲁于1938年1月就报告中日军在南京的暴行不断向日本外相(被告广田弘毅)抗议。1月19日,格鲁从东京致电美国驻华大使馆说,广田外相已经在内阁会议上出示了他的抗议,并说:“内阁正在考虑下令采取非同寻常的措施,以确保前线部队听从东京的指示。他说可能明天就会通知我们要采取的措施。”(162)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4558.

伊藤述史(Nobufumi Ito)1937年9月至1938年2月任日本驻华无任所大使,并负责与外交使团和上海新闻媒体的交涉和情报工作,他作证说:“那时我收到了外交使团成员和新闻记者有关日军在南京犯下各种暴行的报告”。他进一步作证说:“他并没有核实这些报告,只是将这些报告的摘要寄到东京外务省,收信人为外相(被告广田弘毅)。”(163)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3505-3506.

东京外务省和最高当局了解到日军士兵在南京持续暴行的消息后,有六个多星期的时间没有采取任何有效的措施改善南京的状况。在军事和民事当局了解情况和同意的情况下,暴行一直在持续。这完全证实了1938年2月16日陶德曼大使向德国外交部递交的德国目击者有关南京情况的秘密报告:“在这些对南京致命的日子里,南京的状况清楚地表明了两个事实:(1)南京防御体系的失效;(2)因缺少纪律而导致暴行和犯罪的不是个别日本兵,而是整个日本军队。”(164)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4604.

对中国不宣而战,这就是典型的日本式的战争行为。

(二) 日军在中国其他占领区也犯有类似的暴行

日军在南京的暴行并非孤立事件,类似发生在南京的对平民及其他人持续六个星期以上的暴行也发生在被日本占领的每一个省份。1937年至1945年间,同样的暴行每年都会重复出现。证据揭示日军在中国占领区所犯罪行的典型实例如下:

1. 江苏省

刘得山(音)说,1937年11月日军占领了江苏省苏州市,杀害4名商人,并公开扬言他们将杀死所有中国人。他们杀死了许多平民百姓。(165)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4608.

陈亚清(音)描述说,1937年10月10日日军占领江苏省南翔后,用机枪屠杀了200多名商人。(166)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4609.

2. 湖北省(汉口位于湖北,起诉书罪状第47条提及汉口)

(美国)标准石油公司汉口公司经理多伦斯(Dorrance)作证说,1938年日军占领汉口后,他看到日军将中国俘虏踹进长江里,并向浮出水面的人开枪。当日军注意到有美国公民看到他们的所作所为后,就把俘虏的中国士兵押到汽艇上,到了江中间再将他们扔进江里,并枪杀浮出水面的俘虏。(167)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3392-3393.他还作证说,汉口街上“一些穿中式大褂的中国人双手被铁丝反绑在身后并被枪杀”。(168)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3396.该证据有助于使起诉书第47条罪状所指控罪名成立。有10份不同证人的证词为1943年占领湖北的日军第十三师团步兵第一○四旅团第六十五联队犯下的肆意破坏财物罪提供了详细证据。(169)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4609.

3. 湖南省(长沙位于湖南省,起诉书第48条罪状提及长沙,起诉书第49条罪状提及湖南省的衡阳)

日军一等兵横谷田村说:

1941年9月第二次长沙会战期间,所属的日军第六师团独立山炮兵联队(指挥官龙三大佐)第二大队(指挥官高桥少佐)第三中队(指挥官佐佐木上尉),强迫湖南长沙镇头市200多名战俘去抢劫大量大米、小麦等物资。等他们返回后,为了掩盖罪行,2万多名日军用火炮将他们打死。(170)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p.4611-4612.

谢进华(音)说,日军占领长沙后便肆意杀人、强奸、放火,无恶不作。1944年6月17日晚,100多名日本兵来到石山桃市场(音),先是用机枪扫射,然后在街道两侧放火烧了所有房屋,共计毁坏100多处商铺和大量库存货物。(171)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p.4612-4613.

4. 河北省

刘耀华(音)作证说,1937年他们村有24名村民被日军杀害,村里三分之二的房屋被烧毁。谈及日军强奸和杀人时,他作证说,一名13岁的女孩被8个日本兵强奸致死,一名日本军官下令将两名中国人蒙眼绑住,然后用刺刀刺死。(172)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p.4615-4616.

狄树唐(音)作证说,1941年日军占领他所在的村庄后,将60名男女及儿童赶到一间房子里,将房子点燃,并射杀企图逃跑的人。他还作证说,1942年,日军让40名妇女脱光衣服在公共场所行走,受不了侮辱跳河者就会遭到枪击。尽管从未当过兵,狄树唐也与其他人一起被带走,日军要求他要么加入伪军,要么成为俘虏。他拒绝成为伪军,所以被带至日本做劳工,直至战争结束。他所在的劳工队共有981人,其中418人死亡。(173)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p.4619-4620.

中国第十一战区司令部军事法庭法官姜震瀛上校陈述了日军在华北犯下的暴行,详细描述了日军折磨和杀害平民的无数实例,包括1938年石松部队在高阳县对平民的屠杀,1943年9月在任丘县饿死、冻死平民1000余人,1945年陆军四二○四部队第三十八大队在军屯村砍死、活埋128名妇女和儿童。(174)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p.4634-4635.

谈到所用酷刑时,姜震瀛上校说,日军将俘虏赶进院子里,让饥肠辘辘的警犬把他们撕咬成碎片、将开水灌进俘虏的鼻子、电击身体、使用燃烧的柴火和烧红的烙铁逼供,许多妇女要么被强奸,要么被枪打死。(175)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p.4637-4638.

郑伟霞(音)说,日军对抗日青年地下工作者实施的酷刑包括殴打至失去知觉、向受害者灌水直至停止呼吸、用锐器刺穿手掌、绑住五指吊在空中、将受害者捆绑在水池里直到窒息而死、拔掉受害者的指甲、扒光女受害者的衣服,强迫她们坐在碳炉上。(176)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p.4640-4643.

王忠福(音)描述说,1940年7月,日本士兵在北平将1000余名中国高中生及大学生折磨致死。(177)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4645.

日本商人木下说,被怀疑是游击队员的7名平民被日军绑在树上,用刺刀刺死。(178)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4646.

汪春福(音)描述了1940年日军在北平折磨、强奸北京贝满女中(Bridgman Middle School)女学生的罪行。(179)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4647.

5. 广东省(广州位于广东省,起诉书第46条罪状提及广州)

王世江(音)揭露了日军部队在良洞村屠杀700余名中国人,并在附近地区大肆抢劫、毁坏财产的事实。(180)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4648.

刘济源(音)说,1941年日军占领惠阳时屠杀男女老少2000余人。(181)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4605.

6. 广西省(桂林、柳州位于广西省,起诉书第50条罪状提及桂林、柳州)

桂林市主席和市政委员会的官方声明描述了日本士兵在桂林组织了纵火队,大规模烧城,共计损坏房屋1万余间。9名市民陈述了桂林的妇女被迫充当日本士兵的“慰安妇”;上百名中国俘虏被杀,尸体被挂在城墙上示众,或是被扔进漓江。(182)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p.4652, 4653.另外还有12份广西市民的证词,描述了1944至1945年间日本兵在广西制造的21起屠杀案及各种抢劫、强奸、劫持的案例。(183)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4654.

7. 热河省

日军借口搜寻游击队员,于1941年8月杀害了300户人家,将热河省平泉地区整个四土地村(音)烧为灰烬。(184)Statement of Liu chun Ju, 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4656.

8. 绥远省

在法庭上共出示了10份证词,揭示了1940年日军在绥远省烧、杀、抢、掠的实例,最典型的是胡子立(音)的证词:“1940年2月3日,日军第二十六师团长黑田重德麾下第十三联队的5名士兵闯入贾仁(音)家中,向其索要“花姑娘”,他未能提供,最后被日军用烧红的铁锹殴打全身致死。”(185)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4660.

9. 山西省

克益德作证说,1938年至1940年曾多次到访山西省,当地的英、美传教士说,他们曾因为在教会医院救助中国伤兵而被日军抓捕,受牢狱之苦。他们还陈述了当地日本兵所犯的多起强奸案例和暴行:“日军正式下达命令,要求当地中国官员提供“花姑娘”供日军消遣是常事,中国官员和日军都接受这种事情。”(186)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3775.

10. 云南省

中国许姓商人(G.J.Hsu)作证说,1942年5月,日军在怒江滇缅公路上抢劫中国平民,被抓捕的30余人围坐成半圆形遭日军机枪扫射,只有2人幸存,他是其中之一,其他人都被打死了。此外,他还讲述了日本兵强奸妇女的例子,以及在通往怒江的路上1000多具被枪杀者的尸体排列在路上的情况。(187)The Transcript of Proceedings, pp.2620-2622.

(三) 日本的战争模式

证据显示,日军对中国平民所犯暴行是侵华战争中日军十分典型的行为。证据表明,每个被日军占领的省份都发生了屠杀、谋杀、折磨、强奸、抢劫、盗窃、肆意破坏财物的案例,这些暴行从1937年开始一直持续到战争结束,一个市接一个市,一个省接一个省,全中国的日占区都发生过这些暴行。1937年至1945年,月复一月,年复一年,暴行持续不断。显然可以确认,这种战争方式不仅为在中国的日军指挥官批准和同意,而且也为东京大本营和政府批准和同意。他们对这种有违人类良知的罪行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就是日本的战争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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