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救灾时期的人民群众与社会工作者
2021-11-24樊之骞
科学与生活 2021年18期
樊之骞
摘要:近代以来,我国就属于一个自然灾害问题较为突出的国家,陕北大旱灾(1928—1930 年)、陕甘宁边区大灾荒(1947-1948 年)、1976年河北唐山大地震、长江1998年特大洪水、2003年非典疫情、2008年5.12特大地震以及如今的新冠疫情等灾难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此,中国共产党采取了一系列的救灾措施,上有以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政策制度,下有无私奉献、默默无闻的社会工作者。面对重大灾难,人民群众的力量是必不可少,甚至是发挥着巨大作用。
关键词:救灾,社会工作者,人民群众
引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共产党发展进程都说明了一个事实,人民群众推动着历史发展,创造着历史,是社会生产力的主体。自然灾害具有突发性,并且波及范围广,只要第一时间无法采取有效措施,不仅可能极大地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还会给国家甚至全球带来恐慌和灾难,以及不可逆的损失。所以,在灾难时期发挥人民群众的作用是理性的选择。而中国近代以来经历的所有灾难的实践,都证明人民群众是整个社会的主要部分,每个群体都包含有人民群众,并且发挥着重要作用,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中国一直是多灾多难的,而灾难时期的防范措施影响着国民经济和民生福祉,研究基层社会工作者在救灾时期如何发挥人民群众潜在的巨大作用,不仅可以总结曾经的问题失误,从而提升我国社会工作者的自身能力和完善宏观体系,而且为今后大灾大难做好应急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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