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的视角分析保险条款的效力问题
2021-11-24毕英男
科学与生活 2021年18期
毕英男
摘要:作为保险合同制度当中最为重要的问题之一,保险条款的效力对于合同实现而言占有核心地位,将会对合同双方的直接利益产生影响。从目前的保险司法实践当中可以看出,一些实际问题的存在对于合同效力及合同双方都有着利益上的影响,对于保险业的发展而言也形成了阻碍。本文将立足于法学视角,从保险条款的效力及法律制度的完善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关键词:法学视角;保险条款;效力问题
保险的主要作用就是“防灾减损”,旨在对事故进行预防以及将事故发生后的保险受益人的损失降到最低,而受益人想要在事故发生后得到合理的赔付就需要依靠前期所签订的法律条款。现阶段我国的保险法已经有了较为完善的调整保险合同的措施,但是还不足以使保险合同得到完全的规范。接下来本文将从法学的视角探讨保险条款的效力问题。
一、保险合同效力具体类型
1.保险合同有效
我国《保险法》第13条规定,投保人提出的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这里的成立只是表示整个缔约有了一个合适的结果,但是却无法用这里的条款对当事人进行法律约束。只有按照相关法律来制定并且签订保险合同,并且具备一定的特殊条件后才能够保证条款的法律约束力。主要有三种情况,第一种就是在保险合同成立之后可以马上产生法律效力,也就是说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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