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2021-11-24王艺婷
科学与生活 2021年18期
关键词:儒家
摘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儒家重要思想的代表之一,也是其忠恕思想的集中体现。宋代以朱熹为代表的理学家大大发展了忠恕学说,时至今日,还在不断发展扩充。忠恕之道既有丰富的古代实践在当代社会也具有重要的社会价值,其中的逻辑性及思想隐喻,至今都值得探究。
关键词:儒家;忠恕;社会价值;逻辑性
1.“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中的忠恕思想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出自《论语·卫灵公 》:“子贡问曰:有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里的“恕”,便是孔子忠恕思想的由来。
那么,如何真正理解孔子的忠恕思想以及其“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呢?首先是“忠”,孔子论忠有多层意思,认为忠乃表现在与人交往中的忠诚老实,如《学而》所言“为人谋而不忠乎?”。也表现为全心全意为君主效劳,如《论语· 八佾》云:“臣事君以忠。”忠又表现为人要忠于职守,如《颜渊》讲“居之无倦,行之以忠”。忠还表现为对朋友的不是之处的提醒和规劝,如《宪问》 谓“忠告而善道之”,“忠焉能勿诲乎”。
其次是“恕”,前有《论语·卫灵公》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后又有《公冶长》云:“我不欲人之加诸我也吾亦欲无加诸人。”这两句话皆从自身出发,推己及人,意为人们都不应该把任何自己都不情愿接受的东西强加到他人身上。孔子为了规范人们的思想行为从人、己两方面提出忠恕之道,他的话对后世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
朱熹认为孔子所说的“一以贯之”中,“一就是忠,贯便是恕,二者体一而分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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