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深入推进扶贫审计工作
2021-11-24赵晓庆
经营者 2021年3期
赵晓庆
(铁岭县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辽宁 铁岭 112608)
一、前言
扶贫资金对于广大贫困群众来讲是“救命钱”,也是减贫脱贫的一个重要推动力,脱贫资金必须管好用好,相关部门以及工作人员必须积极主动地落实好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审计工作。党中央及国务院都极为重视扶贫审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扶贫资金阳光化管理,集中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对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的要从严惩处”。在这种背景下,相关部门以及工作人员应扎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深入推进扶贫审计工作,保证扶贫工作精准有效地落实下去。
二、跟踪检查各项脱贫攻坚政策的落实情况
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应将精准扶贫以及精准脱贫等相关政策措施的具体落实情况当作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的关键内容[1],应切实围绕“六精准”的要求对相应的扶贫项目开展全过程的监督,保证跟踪审计的精准性、全面性、规范性及真实性,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扶持对象精准,二是项目安排精准,三是因村派人精准,四是资金使用精准,五是脱贫成效精准,六是措施到户精准。结合这六个精准的标准以及要求,保证扶贫工作能够以最低的扶贫成本和最快的扶贫速度达到最为理想的扶贫质量及扶贫效益,使扶贫项目切实有效地精准落地实施。
相关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揭露和查处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责任不落实问题,二是机制不完善问题,三是方法不恰当问题,四是不作为、慢作为以及假作为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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