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幼儿体育权利的缺失与保障
2021-11-24全海英李冰洋
沈阳体育学院学报 2021年2期
全海英,李冰洋
(辽宁师范大学 体育学院,辽宁 大连116029)
我国青少年儿童体质已连续下降25年之余,该问题的严重性已经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然而青少年儿童体质问题的困扰不只出现在我国,世界各国均面临着青少年体质下降的问题,其差异仅仅是严重程度不同罢了。在日本,山梨大学教育人类科学部的中村和彦教授认为日本儿童的运动量是世界各国中最少的。在美国,孩子在户外的时间远远少于他们父母在户外的时间,并且美国三分之一的孩子存在超重或者肥胖现象。在我国台湾,少子化带来了幼儿玩伴减少和游戏活动单一等问题[1]7。青少年体质下降是国际社会普遍面临的问题,为缓解少年儿童的体质下降趋势,我国将从幼儿阶段对学龄前的体育教育进行改革。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讨论会议中提出儿童健康事关家庭幸福和民族未来,体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对新时代幼儿体质健康的关心和重视[2]。2019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体育强国建设纲要》中指出:推进幼儿体育发展,引导建立幼儿体育课程体系和师资培养体系[3]。这些政策的推动都说明幼儿体育已经被列为强国战略的主要内容之一,也意味着对幼儿体育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对幼儿发展的重视意味着对国家未来的重视,儿童权利保护及其教育现状可以折射出国家的历史命运和前途走向,只有认真看待幼儿的权利问题,才能显现出对未来重视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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