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传统“节”德的价值向度论析
2021-11-24邓立
伦理学研究 2021年3期
邓 立
儒家伦理视野中的价值是以理想人格塑造为中心,面向个人、家庭及社会的意义世界的构建。它贯穿于价值规范与道德需求融合、渗透、平衡的动态过程;涵括了以伦理道德为中心的自然状态及内在关系;亦是主体对于美善崇尚、追求、弘扬而形成的一种独特的精神文化产物。在儒家伦理中,“节”属于一体多维的范畴,狭义上,它包括节欲、节用、节义、名节、忠节、贞节等;广义上,“节”可谓立德之基,不仅涵盖最基本的德性、德行,又是基础性的道德规范和价值准则,还相当于道德操守的代名词。在道德操守的意义中,儒家之“士”往往将持“节”视为人之为人最重要的人格尊严、名誉尊荣、责任担当与价值彰显。“儒家的基本观点是,一个人,如果能实行道德,就有崇高的价值。”[1](P62)作为德性之“节”、规范之“节”,在主体的道德实践中,它曾是传统社会士人内心坚不可摧的道德信念和立身处世的精神动力,通过理想人格的塑造与道德品性的养成,促成个体价值与社会价值高度统一、协同实现,以达到价值的全面升华,而且,正是通过主体的价值生成、超越境遇的价值彰显、跨越境界的价值建构等共同构成了儒家“节”德在历史文化中展开的多维向度。这一视角的考察,企望从价值哲学的层面进行系统反思,考量“节”德的创设、养成、践履对于主体的尊严、使命、责任以及价值的守护与融会,探寻含蓄深远而又耐人寻味的儒家伦理文化生态。
一、士人之“节”德:主体的价值生成
在伦理道德实践中,人是作为道德主体而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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