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病毒感染旅客对邮轮承运人索赔相关法律问题
2021-11-24薛兰心华东政法大学
珠江水运 2021年10期
◎薛兰心 华东政法大学
1.邮轮乘客索赔的管辖法院选择
为了使国际邮轮旅游纠纷的法律后果可预期化,管辖权和法律适用已经成为国际邮轮船票合同必不可少的条款,且大多数属于格式合同条款。如“钻石公主”号事件中,嘉年华集团官网的《邮轮票务合同》中第13条即为关于管辖权、索赔期限和适用法律的约定,其内容为:在基于本合同或该邮轮引起的旅客人身伤害、疾病或死亡的情形下,与之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向美国地方法院提起诉讼,一般适用美国法。
1.1 侵权之诉能否适用协议管辖
国际民商事诉讼的协议管辖又称合意管辖,是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双方当事人通过协议将他们之间已发生或可能会发生的涉外民商事争议,交付某国法院审理的管辖权制度。(李双元:《国际私法》,北京人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418页。)若旅客以侵权为由提起索赔诉讼,是否要受嘉年华集团官网提供的《邮轮票务合同》中管辖条款的拘束是首先要考虑的问题。
在我国,协议管辖限于财产权益纠纷,而且受到严格的限制。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四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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