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所式法律教学模式本土化过程中面临的主要困境及应对策略
2021-11-24赵甜甜
法制博览 2021年29期
赵甜甜
(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河北 石家庄 050081)
在新形势下,针对法律教学模式而言,也在不断地改进和创新,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越来越广泛地应用诊所式教学模式,确保法学专业学生在虚拟或者真实的“法律诊所”中,在具备律师执业资格教师的引导之下,为困境中的受援人提供相对应的法律帮助和咨询,对其法律问题进行相对应的“诊断”,并且开出相对应的“处方”,进而确保相关法律问题得到切实解决,为其提供更切实可行的无偿法律援助服务。最后,教师结合学生代理的案件质量进行相对应的评价。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教学模式在我国的本土化转换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问题或者困境。据此,有必要针对该模式的困境和解决对策等内容进行剖析[1]。
一、诊所式法律教学模式本土化过程中面临的主要困境
(一)法律文化方面存在一定的冲突
诊所式法律教学模式是在英美法系国家诞生的,在法律文化以及职业教育等方面,更加关注学生的职业教育,使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得到充分的增强和培养,以此引导学生用法律职业者的角度去针对相关问题进行思考。然而,在我国的法律文化方面主要受到大陆法系文化的影响,对于学生往往更加关注学术方面或者社会法律问题的培养[2],成文法典传统为这样的法律文化和教育理念提供了支撑,更加关注法律方面的逻辑性、理论性和概念性,在这样的背景下导致我们的法律教育者往往重视理论的灌输,对于学生法律职业能力的培养并没有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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