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法视阈下消费者信息权的特征及保护对策探讨
2021-11-24朱文洁
法制博览 2021年29期
朱文洁
(中共福安市委党校,福建 宁德 355000)
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无疑对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们日常生活都起到了强大的促进作用,随着各种电子支付和网络平台的出现,给我们的生活也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信息化程度不断加深的今天,广大人民群众在进行消费的过程中其信息也拥有着巨大的商业价值,如果能掌握更多的消费者信息,就意味着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上更加有竞争力。但是,正是由于这种快节奏的信息发展,对于消费者信息的不正当窃取渠道也在逐渐加宽,消费者信息被窃取的案例越来越多。由于我国在消费者信息权益这方面的法律保护意识还相对较弱,所以致使消费者信息被窃取的现象还没有有效的遏止。
一、消费者信息权的概念
信息权是指基于信息这种财产产生的各种权利的总和,而消费者的信息权简单地说就是消费者的信息财产所产生的权益。消费者的信息可以是多方面的,比如消费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工作、电话、住址等等,通过这些信息,能够对消费者的个人情况进行一个大致的了解。对于消费者信息权的有效保障,在法律层面上讲有信息决定权、保密权、知情权等,都是基于消费者的信息权而产生的。
信息决定权包含在个人信息权当中,个人信息权是指本人依法对其个人信息所享有的支配、控制并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其权利内容具体包括信息决定权、信息保密权、信息查询权、信息更正权、信息封锁权、信息删除权和报酬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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