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群体法治意识培养研究
2021-11-24廖诗凡
法制博览 2021年15期
廖诗凡
(湖北经济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湖北 武汉 430205)
法治意识是“法治运行的思想基础、指导法治实践的精神动力、法治的内在追求和进程”[1],要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首先要提升公民法治意识。部分大学生,法治意识却表现出法律素养不高、法律意识淡薄、权利义务意识有待加强、自觉投身法治建设意识较差等问题。
一、大学生法治意识的内涵
法治意识是指作为生活在现代社会的公民所应当具备的与现代民主政治、市场经济和文明形态相适应的,为法治社会所必需的法律素养、法律精神和法律价值观念,它包含法律认知、法律信念和法律依赖三个层面[2]。法治意识产生于法治实践,同时又对法治实践具有促进作用。与法律意识不同,法治意识是法律意识基础上的更高形态。法律意识是公民对于法的一般性评价,包含了对法律法规的认知和理解,也包含了对法的看法及态度。法治意识是符合法治社会建设需要的积极的法律意识,是公民对法律和法律现象完全认知、积极认同、充分信任、行为依赖的自觉程度最高的一种意识。
大学生法治意识与公民法治意识的内涵相一致,但是其在公民法治意识的基础上,有更具创造性的一面。大学生作为公民中的高级知识分子,其法治意识的养成并不是完全被动的获得和被塑造;他们是在法治意识教育的背景下,结合自身思考,创造性地丰富其内涵,从而形成内涵丰富程度高于公民的法治意识。……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