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法律视域下居住权制度分析
2021-11-24杨丽丽
法制博览 2021年31期
关键词:法律
杨丽丽
(湖北大学知行学院,湖北 武汉 430000)
居住权这一名词最早源自罗马,是保证特定人居住利益而给予该人使用他人房屋的权利[1]。然而彼时尚未针对居住权予以明确的定义,且设立方式仅仅包含遗赠,针对居住权享有人所需要承担的义务没有明确的规定。时至今日,罗马法对目前我国立法都有明显的影响,然而因为国家文化、法律制度的不同,我国有关居住权的规定与罗马法的规定有较为明显的差异。在现行法律框架下,我国的居住权相关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而如何予以合理的完善,也成为许多学者关注的重点。
一、居住权的含义及其性质
(一)居住权的含义
居住权制度与物权法均属于舶来品[2]。居住权入法是法律以及现实的实际需求,拥有现行法律制度无法相比的优势。而居住权入法,先应明确何为居住权。罗马法律将居住权归入人役权之中,并对其作出如下定义:居住权为特定人享有在他人名下房屋内居住的权利,是物权的一种。法国法律条款和罗马法律不同,其认为居住权是以家庭居住为限的一种权利。德国法律表示居住权指将他人名下建筑物或是部分建筑充当住宅供家庭成员运用。我国《民法典》则认为,居住权是居住权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需要,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3]。不同国家有关居住权的规定各不相同,但是也有部分相同点:居住在他人的房屋之中;满足家庭居住的需求;仅约束所有权的部分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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