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侦查中痕迹检验技术有效利用的策略探讨
2021-11-24周兴春
法制博览 2021年31期
周兴春
(重庆市忠县公安局,重庆 404300)
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我国刑侦人员的刑事侦查主要依靠证据提取法破案,该方法的关键点是嫌疑人员的口供,而对于证据的侦查实际上重视程度并不够。目前随着我国依法治国进程的推进以及法律体系的完善,嫌疑人所拥有的沉默权,使得嫌疑人口供的录取成为一大难题,案件的侦破难度随之加大。为了更好地解决这个问题,我国公安机关在具体案件侦破过程中将证据的搜集与分析工作提高到了一个较高的高度,也因此痕迹检验技术被广泛使用。因此,当前尽快提高痕迹检验技术在刑事侦查工作中的应用水平,就成为一个非常值得关注和研究的课题。
一、痕迹检验技术的内涵
公安机关所使用的痕迹检验技术主要有四个部分——指纹检验技术、牙印检验技术、足印检验技术、其他检验技术。其中的其他检验技术又可分为三大类,锁痕检验技术、工具痕迹检验技术以及心理痕迹检验技术,但是相对前三项技术来说,心理痕迹检验技术并不成熟,还需进一步完善。
(一)指纹检验技术
世界上每个人的指纹都是不同的,都是独一无二的,也正是如此,一旦犯罪嫌疑人在犯罪现场留下指纹,那么公安机关可通过检验指纹抽丝剥茧,快速锁定嫌疑人。指纹检验技术又被称为手印检验技术,是一种最常被公安机关使用的检验技术。侦查人员在案件侦办过程中只要发现可疑指纹,即可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将指纹提取出来,然后交由技术人员通过仪器、试剂等分析指纹、提取指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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