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电信诈骗犯罪司法实务中的弊症及改进建议
2021-11-24刘慧贤
法制博览 2021年31期
刘慧贤 肖 慧
(兰考县人民检察院,河南 开封 475300)
一、当前电信诈骗犯罪的发展态势
两年来,某县检察院共起诉电信诈骗犯罪案件56件87人,其中2020年34件56人,2021年22件31人,涉案总金额5295.5万元。仔细审视后可以看出,当前的电信诈骗犯罪呈现出相应的特点,也暴露出了管理机关的不足之处。[1]
(一)犯罪呈现“三化”特点
一是犯罪团伙化。在起诉的56件87人中,有34件65人为团伙作案,占比达74.71%。电信诈骗涉及信息采集、组织实施、提款分赃等多个环节,需不同人员冒充不同角色,分工协作、互相配合共同实施。比如,某县检察院办理的陈某等人电信诈骗案,犯罪行为人先制作了诸如“中国好声音”等类型的钓鱼网站,然后由专人以中奖名义吸引被害人上当,再以收税名义让被害人打款到指定账户。在犯罪过程中,陈某负责购买银行卡和现金流水,其他人分别负责电话联系、实施诈骗等活动。[2]
二是手段智能化。在起诉的56件87人中,有高达六成的案件都是通过科技方式来实施犯罪活动,伪基站电信诈骗、木马程序套取账户资金等方式越来越多。如某县检察院起诉的翁某某诈骗案中,2019年7月9日至7月10日,犯罪嫌疑人翁某某通过编造身份,伪造聊天记录的方式以做基金赚取红利为名骗取同学严某某信任后,骗使严某某分两次将公司账户上的160万元转至翁某某处做基金,后翁某某将所骗取的160万元在网上赌博输掉。
三是内容多样化。有的犯罪行为人在电话中冒充“中国好声音”等热门综艺,在短信或是网站中冒充节目组发布虚假的获奖信息吸引被害人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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