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法学中连带责任适用范围及完善措施
2021-11-24覃皓珉
法制博览 2021年31期
覃皓珉
(中国人民大学,北京 100086)
连带责任作用有以下几点:其一可以帮助并监督责任人履行合同;其二给交易过程提供合法安全保障;其三可以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利。但连带责任的判定还存在一些问题,我国民商法学发展中并未建立属于连带责任的完整法律体系,对此需要分析目前连带责任制度存在的一些问题并且进行合理分析与解决。连带责任的界定必须要清晰,否则随着社会发展和经营活动的需要,连带责任在应用过程当中的漏洞会逐渐显现。对此,相关部门除需要进一步完善连带责任的法律法规之外,还必须要了解连带责任的基本意义,以求在实际当中灵活应用,发挥出连带责任的优势与作用。
一、民商法学连带责任的理论简析
(一)两人以上的侵权行为导致的连带责任产生
连带责任当中若触犯受害者权益的人数达到了两人或两人以上,出现了两人或两人以上的共同违约,无论两人在触犯合约当中是有意或无意,当两人侵犯属于他人的合法权益时,则都需要承担相应后果。此时连带责任机制启动[1],此行为视为两人共同违约。如果两人以上或者多人共谋,在触犯相关条款情况下,是否所有人员都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现有条款给出的解决模式就是处于违约前的故意行为不会产生连带责任,但对此许多受害者提出了疑问。如果侵权行为是属于无意,责任也并非连带;则侵犯者连带责任的依据是违约行为是否客观存在及是否产生违约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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