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时代视阈下民法个人信息保护的策略
2021-11-24钱桂鑫
法制博览 2021年31期
钱桂鑫
(沈阳师范大学,辽宁 沈阳 110034)
几年前国家首次针对个人信息泄露展开调查,经过整理,结果显示在1万人当中就存在七成以上的公民个人信息严重泄露,不仅仅是手机APP会泄露信息,就连快递包装上的信息都可能成为信息泄露的途径[1]。而且在这一万人里,有八成人表示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接到各种类型的骚扰电话。这是如今信息技术不断发展所带来的负面影响,针对大数据时代下频频涌现出的问题,不单单是考验公民自身的安全性意识,更是对法律机制的挑战。
一、大数据时代下,民法的内容范畴仍待提高
(一)个人信息的概念界限模糊
随着大数据技术不断发展成熟,公民的日常生活都已经与大数据技术相结合,公民的生活和工作信息在网络上与其他社会信息混淆,使得各类信息与个人信息之间的界限模糊,而公民的个人信息也在大数据时代逐渐趋近透明化。我们在浏览各类网页时都会留下足迹,部分网页内容还需要提交个人相关信息,根据民法中对个人信息部分的界定,浏览网页时的残留信息并没有准确的标准。无法准确区分个人信息的界限也就无法及时实现民法的全范围覆盖,无法保障公民的个人信息。针对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法律条文屈指可数,而且这些相关法规过于分散,没有整合性,对于社会性公共信息和个人隐私信息之间的区分也不准确,因此,我国公民在个人信息遭到非法盗取时难以通过正当法律措施及时解决,造成我国在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过程中欠缺对公民隐私信息方面的保护[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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