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葆田的方志学思想与实践
2021-11-24李华
现代交际 2021年24期
李 华
(山东大学 山东 济南 250100)
孙葆田是清末著名学者,在方志学方面颇有建树,一生共参与过三部地方志的修纂,分别是光绪《鹿邑县志》、光绪《南阳县志》和宣统《山东通志》。《山东通志》的修纂过程,孙葆田参与程度最深,贡献最大,也集中体现了他的方志学思想,在方志的编纂体例和方法上展现出自己的见解。本文就从孙葆田三部地方志的修纂中,对他的方志学思想进行梳理和研究。
一、孙葆田的修志实践
1.光绪《鹿邑县志》
孙葆田参与的第一部地方志是光绪《鹿邑县志》,成书于光绪二十二年(1896)秋,共十六卷。光绪十六年(1890)于沧澜任鹿邑知县,后开局纂修县志,聘孙葆田为总纂。于沧澜在《鹿邑县志》序中提道:“始议延余姻戚孙佩南京卿为总纂……孙君谓修志莫要于地理。因聘潍县王茂才寿仁司测绘。凡经画数月,体例粗定。会以事业稍辍而步孝廉。”[1]由此可见,孙葆田虽任主纂,但较短时间就因故离开了,实际参与修志的时间并不长,其主要贡献在于提出重视舆图,并初定体例。因此,整体参与修志程度并不深。
2.光绪《南阳县志》
光绪二十五年(1899),时任南阳知县潘守廉开局纂修《南阳县志》。翌年,潘守廉调离南阳,修志因此中断。光绪二十七年(1901),潘守廉复任南阳知县,恰逢孙葆田主讲于南阳宛南书院,于是聘其为《南阳县志》监定。陈夔龙在《南阳县志》卷首序中明确说:“荣成孙京卿葆田且为是正,一切文章尔雅,斐然可观,又本晋裴秀氏分率准望之说,为图若干幅。其志与图所不及,则又立表以明之。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