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能力导向下高校辅导员培训体系研究
2021-11-24青岛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孙一君初桂民青岛科技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陶亚亚
办公室业务 2021年20期
文/青岛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孙一君 初桂民;青岛科技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陶亚亚
从2006年6月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简称24号令)到2017年9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简称43号令),可发现我国愈发重视高校辅导员能力培养及其队伍建设,且已构建出相对完善的培训体系。然而,随着高校辅导员职责的不断增加,其对职业能力的要求进一步提高,且由此暴露出培训体系与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发展能力要求间不协调、不匹配的问题日益凸显,表现为培训体系缺乏系统性、层次性和专业性。因此,我国高校应当以《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为指引,根据不同层次学校间实际水平,构建科学、合理的辅导员培训体系,以切实保证高校育人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现状分析
(一)角色定位不清晰。43号令指出:“辅导员具有教师和干部的双重身份。”高校辅导员除必须具备的思想政治教育学的学科背景外,还需掌握心理学、教育学、管理学等与工作对象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然而,目前多数高校主抓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或过分重视辅导员的科研能力,硬生生将辅导员从“自行车”变成了“独轮车”,使部分年轻辅导员无法精准定位。同时,部分高校存在政策导向不明确、职称评定不对等、考核机制不完善等现象,由此导致高校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发展路径不通及上升空间的挤压,进而消磨年轻辅导员工作的积极性与进取心,造成普遍效率低下的被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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