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公益诉讼研究
——以北京市为例
2021-11-24李响
中国名城 2021年5期
李 响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北京 100022)
引言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然而,由于相关法律制度的不健全与保护机制的不完善,在不少历史文化名城更新过程中,未能处理好新与旧、拆与留、改与建的关系,各种文物古迹遭到毁损破坏的情况时有发生。本文的主旨即在于探讨如何运用公益诉讼机制来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所谓公益诉讼,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和相关团体、组织,依据法律授权,对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不特定多数人利益的行为,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中国从2012年开始初步建立公益诉讼制度,直到2017年完善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机制,目前已经形成以检察机关为主导,符合一定资质条件的社会团体参与的民事与行政公益诉讼格局。
北京是中国的首都,是全国的政治中心和文化中心,是世界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长期以来,北京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方面取得卓越成绩。北京在各项工作中一贯践行的首都标准对全国各地极具指向作用与示范意义。剖析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公益诉讼问题,更有助于提炼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经验。
本文主要探讨3方面的问题:(1)北京历史文化名城现有保护机制的漏洞与缺陷。(2)引入公益诉讼机制加强以北京为代表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可行性与必要性。(3)利用公益诉讼机制保护我国历史文化名城的制度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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