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视角下的不动产登记查询规则
2021-11-23张珂
商品与质量 2021年4期
关键词:信息
张珂
聊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山东聊城 252000
不动产登记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维护交易安全,体现物权公示原则和公益信托原则,而不动产登记信息的查询正是为这个目的服务的。“物权法”作为切入点,构建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为背景,根据当前状态的现实的房地产登记信息查询,从房地产登记信息查询、角度等公共对象查询的房地产登记制度的科学分析,进一步提高房地产登记信息查询工作进行了有效的讨论。
1 房地产登记册的公开和查询
不动产登记簿本质上是申请披露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己在生产、生活、科学研究等方面的特殊需要,申请查询有关信息。不动产登记簿是国家为记载不动产物权及其相关权利而设立的专门簿册,是确定物权归属和内容的基础。因此,在房地产交易中,具体当事人对房地产登记簿记载的信息的了解就显得尤为重要[1]。应用上公开的系统正是政府为满足特定人群的需求而提供的“点对点”服务。房地产登记是否可以在任何人申请的情况下公开,一直存在着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房产登记册不能向任何人公开。产权公示并不一定意味着产权变更的事实要向全社会公开。对于那些无意交易的人来说,没有必要公开交易。“不加区分地认为所有人都可以访问和复制注册信息是一种误导,甚至可能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因此《物权法》只规定了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询问。……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