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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已离职,三类情形可以申请恢复劳动关系

2021-11-23颜东岳

就业与保障 2021年8期

文/颜东岳

“你以为公司是菜市场,可以想走就走,想来就来吗!”面对已经离职的员工申请恢复劳动关系,一些公司往往会如此责问。其实三类情况下,离职员工确实有权反悔。

辞职后疑似患有职业病,有权恢复劳动关系

[案例]朱女士从事的劳动岗位时常接触粉尘等有毒、有害物质。朱女士从公司辞职两个月后,由于身体不适而到医院做了职业体检,结果显示疑似尘肺病。因未获取对应保障,朱女士遂要求与公司恢复劳动关系,但被公司拒绝。

[分析]朱女士有权要求恢复劳动关系。《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一)项也指出:“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即在劳动者属于疑似职业病病人,处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维持劳动关系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也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正因为朱女士辞职时并不知道自己患有疑似职业病,也不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决定了公司应当恢复与她的劳动关系。

被用人单位欺诈后离职,有权恢复劳动关系

[案例]顾女士入职到一家公司半年后,突然被公司法定代表人告知:因经营方向调整,顾女士所在的岗位被撤销,顾女士要么辞职,要么只能到既苦又累且待遇低的部门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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