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投资产业政策:基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比较
2021-11-23徐炎泽尹成凤
税务与经济 2021年3期
徐炎泽,尹成凤
(1.山西大学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山西 太原 030006; 2.太原市粮食技工学校,山西 太原 030031)
一、引 言
在西方,凯恩斯国家干预学派主张政府干预解决市场缺陷,主要靠财政和税收政策,辅之以资源和环境评估等标准,以及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规范。我国的宏观调控政策除金融、财政、税收杠杆外,还包括产业政策和投资政策。产业结构政策是我国产业投资领域宏观调控的主要政策手段。除资源环境政策外,颁行相对独立的产业投资政策,鼓励或禁止社会资本进入政府配置资源的领域。[1]由于西方发达国家没有“禁止投资产业政策”这一概念,在事实上起到相同或类似作用的是财税政策、环境保护准则和反垄断调查;所以相应的研究也不属于经济学或者说产业经济学的范畴,仅有的部分研究均旨在分析环境保护对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或者反垄断调查的意义,主要目的在于游说政府放宽环境保护要求或者减弱反垄断调查力度。[2]在国内,由于《负面清单》2018年才出台,相应的研究较少,其中: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所的郭冠男、谢海燕对负面清单与指导目录的功能定位、角度标准、作用机理进行了比较分析,并指出在未来负面清单将取代指导目录[3];中国政法大学席涛比较分析了负面清单与指导目录,以及《银行法》《证券法》《反垄断法》的有关规定,提出了修订的意见和建议。[4]在环境保护与产业政策的关系方面,中国环境科学院邬娜等提出了研究编制产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技术框架和路径。……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