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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建工程转增固定资产的风险防范与核算工作

2021-11-23温振玲中煤地质集团有限公司

现代经济信息 2021年3期
关键词:财务部门核算资产

温振玲 中煤地质集团有限公司

前言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会涉及在建工程转增固定资产的情况,包括企业自身进行固定资产的技术升级或改造,以及投资经营项目等。随着转增固定资产情况的发生,相应的风险问题也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尤其是一些大型投资项目,财务信息复杂,必须加强风险防范,避免影响企业资产及利润的确认。

一、在建工程转增固定资产的产生

在建工程转增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改建固定资产或是新增投资经营项目而开展的工程建设,并在建成后结转为固定资产的过程。随着企业生产经营和技术换代的发展,在建工程转增固定资产的情况越来越多。例如企业需要对现有的固定资产实施改建、扩建,以满足实际生产的空间需求;由于行业技术进步,企业现有固定资产的技术水平已经不能满足要求,因而要及时开展技术改造;还有的企业涉及酒店业的经营,投资建设星级酒店不仅资金规模大,还可能包含多个子项目,每个项目将产生大量财务信息,一旦信息失真将直接影响财务核算的准确性[1]。因此,在建工程转增固定资产是企业经营中一项常见的发展活动,并且因资产形式的变化,相应的财务管理工作也应紧密围绕在建工程的各个环节,形成真实可靠的财务信息。

二、在建工程转增定资产面临的主要风险

在建工程转增固定资产的过程中,面临的风险包括资产管理风险、税务风险、审计风险、内控风险。企业经营发展不仅要重视固定资产的改造升级,合理扩大投资规模,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也要充分识别其中包含的风险。

第一,资产管理风险。随着工程建设的深入,在建工程即将交付使用,即实际上在建工程已经转为固定资产,开始投入使用,但在财务核算工作中并没有及时结转为固定资产,账面仍表现为在建工程,此时包括工程建设中所使用的设备、工具等,都有可能在盘点时面临实物与账面资产不符的问题,其资产管理较为混乱,不利于企业固定资产核定与维护。而现行会计准则对“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核准已提出标准和要求,企业在建工程应根据标准进行核定,如已满足要求,应结转为固定资产。但实际运行过程中,这些标准的可操作性不强,缺少足够的约束力,企业会受各种情况限制,影响固定资产的核算,包括折旧、利润的核算都可能出现失真。

第二,税务风险。企业的经营建设、效益情况和税务工作密切相关,在建工程转增固定资产后会引起相应房产的计量。例如在建工程已经符合交付使用条件,或者进入使用状态,但是财务部门对资产的核定还停留于在建工程状态,即建筑物固定资产的核算不准确,由此产生的房产税就会不准确。另外固定资产增加后,将进入计提折旧过程,计提折旧不足,会导致成本收入不匹配,使利润核算失真,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也会受到影响。在建工程未及时转为固定资产,企业少缴纳的房产税属于应交未交税金,经税务部门稽查后,企业需交滞纳金。

第三,审计风险。企业固定资产改造、升级或增加固定资产的工程建设,需接受严格的审计监督。在建工程的发生与施工、财务、审计等部门均有着关联,各部门按照自身职责要求配合工程建设,但是在建工程转增固定资产的过程中,缺少专门的部门负责跟进,所以结转管理会存在权责不清的问题。外部财务审计发起不及时,流程不规范,也会给资产安全管理带来影响。而且工程验收完工后需交纳审计资料,审计期间需要施工单位的配合,如遇施工单位配合不力的情况,将延长审计周期,企业还有可能面临工程价值发生改变的问题。日常项目建设及管理中,企业部门间沟通不畅,也会导致审计效率下降。

第四,内控风险。企业内部控制是稳健经营的保障,财务部门需要对各项投资所产生的原始凭证、工程建设项目资料等进行审核与保存,做好资产移交手续,编制准确的固定资产交付清单。但实际上工程建设内部控制工作常有不完善之处,例如竣工验收不规范,竣工决算不准确,交付档案资料不全等。在建工程转增固定资产不仅是引起会计科目的变化,而是会形成一系列复杂的凭证资料,原始凭证不全,审核疏漏,就会使企业内部控制风险增加[2]。再如有的在建工程应接受国家监管部门强制检测或验收才能投入用,否则不能结转为固定资产,此时如企业忽视相关要求,也会使后续工作出现纰漏。

三、在建工程转增固定资产的风险防范

针对在建工程转增固定资产存在的风险,企业应明确固定资产结转标准,加强财务核算信息化建设,健全审计监督制度,完善内部控制流程。

第一,明确在建工程转增固定资产标准。我国现有标准对结转固定资产的工作提出了指导,实际执行中企业要重视结转固定资产的及时性,从根本上抑制资产管理风险。为此企业要结合自身的经营实际,制定系统的在建工程转增固定资产的执行细则,谨慎判断固定资产是否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固定资产初验合格后,实际已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如初验不合格,施工方将进行第二次初验,待合格后方可开展试运行。企业可将初验通过、试运行开始作为上交结转申请的时间点,避免上报时间拖延,认真研究相关核定标准,清晰划分结转固定资产上报、确认的时间点,以保证折旧、利润信息核算的准确性。

第二,加强财务核算信息化建设。在建工程实施期间,有关预算执行、工程进度状况、物资物料采购等信息对企业经营成本以及结转固定资产的核算具有直接影响,在建工程转增固定资产既要经过初验及试运营阶段,又要与财务部门紧密对接,以防固定资产发生变化后延误房产税缴纳。因此,企业应当加强财务信息化建设,针对工程项目有关的单位、部门,进行有效的信息传递,提高信息传递质量。在此基础上,财务部门准确核定工程项目的成本投入,及时确认结转后固定资产的价值,开始进入计提折旧阶段,使房产税、企业所得税得到清晰计算,避免在稽查过程中出现问题,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第三,健全审计监督制度。针对审计周期过长、权责界定不清的风险问题,企业开展在建工程时,应设置专门的管理部门,负责申报、监督、落实结转工作,保护企业资产的安全,化解权责风险,为审计监督工作奠定基础。有关权责真空区域实际是在成本归集向实物类别转化阶段,所以企业应健全审计监督制度,细化各部门在审计工作中应承担的责任,确保工程项目审查的各个环节责任到人。同时企业为提高审计效率,可实行多部门联合审计,由企业审计人员与外部审计人员联合,合理分工,提升审计质量。

第四,完善企业内部控制流程。内部控制是企业规避风险的重要保障,在建工程转增固定资产过程中,企业更要从多方面强化内部控制,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财务部门应严格按照国家要求,系统审核项目的各类原始凭证,发票、审核单据、强制检测及竣工验收的单据必须收集整理齐全。企业也要立足长远,积极改善交付清单的编制程序,使内部控制更为严谨,在结转固定资产时,工程部门、资产使用部门、实物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等要一同进行资产盘点。交付清单编制中,工程部门与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应展开深入沟通,准确核定资产价值,真实反映企业运营情况[3]。

四、在建工程转增固定资产的核算工作

在建工程转增固定资产涉及物资物料投入,相关费用支出,暂估价值及折旧,财务部门应做好各项核算工作,体现企业真实的财务信息。

第一,物资物料的核算。在建工程所用物资物料应按实际支付的价格作为购入成本,并根据使用情况,区分是否需要验收,如需验收则应通过“工程物资”科目核算,随着实际领用再转入“在建工程”科目;如不需验收直接交付使用,则以“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在建工程领用的原材料,要依据实际用途,用于生产经营的原材料,以实际成本转入“在建工程”,并实现进项税抵扣,用于非生产经营的原材料则不得抵扣[4]。

第二,相关费用支出的核算。在建工程建设并转增固定资产期间会产生一系列费用,如借款的利息、土地出让金、安全生产费、待摊费用等。对于项目有关的借款利息,财务人员应区分属于筹建期还是经营期的费用,并判断是否符合资本化条件。企业为建造固定资产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应当确认为无形资产,而不计入在建工程成本。高危行业企业要提取安全生产费,如形成固定资产的,企业要进行固定资产的确认与核算。待摊支出核算的不能直接计入某项固定资产的价值。

第三,固定资产的暂估价值以及折旧的核算。在建工程在未办理竣工结算成为固定资产前,如符合可使用状态,应根据工程本身的预算、实际成本,以暂估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当在建工程转增固定资产后,企业应再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已计提的折旧额。

五、结语

由于在建工程转增固定资产涉及的环节较多,各个环节会蕴含不同的风险因素,需要企业对风险防范工作给予足够的重视。财务部门首先要认真识别风险,针对各类风险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充分降低企业投资与经营风险,并规范财务核算,体现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以利于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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