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与法治》体验性教学策略的研究
2021-11-23刘俏莹
读与写 2021年35期
刘俏莹
(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栗子房镇中心小学 辽宁 庄河 116400)
依据《道德与法治》课的课程性质,《道德与法治》是一门以儿童社会生活为基础,促进儿童良好品德形成的社会性发展的综合课程。它的基本理念是“儿童在参与社会生活中学习做人”是课程的核心,“儿童的生活”是课程的基础。以“我”尝试进行体验式教学的研究,在教学中运用。所谓这样,至少促使少年儿童在学习过程中,不仅用眼睛看,用耳朵听,用嘴说,用自己的亲身经历、体察,而且用脑思考、探究,用心灵去意会、感悟,内化为自己的心理素质,外化为行为习惯。
1.体验性学习的意义与作用
体验性学习是课程改革的一种学习形式。“体验式学习”是指课程教师通过有意识地构建情境,将新的学习材料与原有的认知结构联系起来,鼓励学习者学习、反省、体验、引导和奖励,从而创造学习者。实现学生内部自我发展的过程。体验式教学注重学生“自主学习”、“自悟学习”、“自得学习”,学生真正成为了课堂的主人,他们所学的知识在一次次的体验、一次次的碰撞交流中不断内化成一种能力。所以,在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中,我们要灵活使用体验式教学的策略,让我们的课堂灵动起来。
2.实施《道德与法治》课体验性教学的策略
学习体验是现代教学方法的一个重要特征。学生在教授道德和法律的同时如何看待学习?我想陶行知先生提出的“六大解放”是对它的最好诠释。也就是说,解放学生的眼睛,解放书本,看社会、看自然、看生活,解放学生的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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