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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发展历程分析及思考

2021-11-22王颖编辑章蔓菁

中国外汇 2021年21期
关键词:本外币外币试点

文/王颖 编辑/章蔓菁

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自2008年试点以来,其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境内兑换服务水平有效提升,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个人的货币兑换需求。本文在梳理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发展历程的基础上,分析了当前我国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的发展优势与机遇,并就如何推动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的发展给出了相应建议。

兑换特许业务的发展历程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下称“兑换特许业务”)是指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负责监督管理,境内非金融机构经营的个人兑换业务和批发调钞业务。其中,个人兑换业务指通过固定营业场所柜台、包括互联网站及移动终端应用程序等电子渠道和自助兑换机具,为境内外个人办理的人民币与外币间的小额兑换业务;批发调钞业务指为符合条件的境内机构办理的外币现钞买卖及与此相关的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业务。回顾兑换特许业务在我国的发展历程,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首次试点

为提高个人本外币兑换业务的服务水平,满足日益增长的个人本外币兑换需求,2008年外汇局发布《关于开展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的通知》(汇发〔2008〕38号),允许开展特许业务试点。首批试点城市为北京和上海,试点企业为北京通济隆(Travelex)丰盛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张江艾西益(ICE)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前者为全球最大的专业货币兑换公司通济隆在北京的独资机构,后者则为全球第二大专业货币兑换公司艾西益与上海两家国有企业的合资公司。试点政策的推出,有效增加了外币现钞服务供给,较好地满足了个人,特别是境外人员短期来华参加当年举办的奥运会、世博会期间的货币兑换需求。

第二阶段:试点扩大

第一次扩大试点。2009年11月,外汇局发布《关于扩大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的通知》(汇发〔2009〕54号),扩大特许业务试点。一是扩大试点区域,将试点范围扩大至13个省区市和4个计划单列市。二是增加兑换特许机构数量。外汇局根据试点地区涉外经济的总体情况及市场需求,核准特许经营机构数量。三是鼓励兑换特许机构在试点地区内跨地区设置分支机构连锁经营,以充分发挥经营机构的品牌优势及专业优势。四是简化兑换特许机构的兑换手续,对小额兑换业务(单笔500美元以下),允许兑换特许机构先办理兑换业务,事后再补录外汇局系统。五是兼顾合规性和便利性,明确、细化了对兑换特许机构的监管要求。

第二次扩大试点。2012年4月,外汇局发布《关于印发〈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12〕27号,下称《试点办法》),进一步扩大了兑换特许业务试点。一是前述17个省市之外的地区可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申请开展试点。二是简化市场准入管理,已开展试点工作的外汇分局,可根据《试点办法》及辖区内个人本外币兑换的实际需求状况,自行决定增加辖内试点城市,负责本地区兑换特许机构的审批。三是将兑换特许机构按照经营地域范围区分为单一地区经营和全国范围经营两类。前者最低注册资本要求提高至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汇,后者最低注册资本要求为3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汇。同时,鼓励兑换特许机构连锁经营,实现规模效应。四是扩大兑换特许业务经营范围,提高备付金调剂的灵活性。五是强调风险防控,建立了业务数据和凭证留存备查、资金运行定期监测、经营活动定期核查等制度。

第三阶段:进一步规范

2015年2月,外汇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规范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和外币代兑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汇综发〔2015〕38号),进一步规范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的管理。一是市场准入方面,加强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合理把握兑换特许机构的审批节奏,避免出现过度竞争局面。二是业务管理方面,进一步加强兑换特许机构日常业务管理。不得超范围经营,规范数据统计及报送,建立对兑换特许机构的非现场和现场核查工作机制。

第四阶段:规范与发展并重

为促进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合规健康发展,2020年2月,外汇局发布《关于修订〈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20〕6号)。一是简化程序。兑换特许机构在开设外汇备付金账户以及增设分支机构时,不再需要经过“筹备”程序。二是下放权限。兑换特许机构可以向注册地外汇分局申请全国经营资格,而不再是向总局申报。三是优化流程。兑换特许机构变更营业场所、开办电子渠道、开办电子旅行支票代售、办理外籍人员兑回业务等,可以提前向外汇分局报备。四是创新业务。在为境内个人办理外币兑出业务时,兑换特许机构可以接受客户支付的本人名下的非现钞类人民币资金。五是强化监管。对于大额和可疑业务的真实性、合规性,要求兑换特许机构加强审核;同时外汇局通过现场和非现场手段加强核查。

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自2008年试点以来,其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已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并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试点范围不断扩大。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公布的数据显示,2020年年底,全国共设立兑换特许机构65家,基本实现了对沿海、沿边地区的全覆盖。二是以区域性兑换特许机构为主。2020年年底,10家机构获得全国范围经营资格,55家为区域性兑换特许机构,区域性兑换特许机构的占比为84.62%。三是兑换特许机构分布较为集中。从全国情况看,广东(不含深圳)、北京、深圳、浙江、上海和云南六地的兑换特许机构合计41家,占全部机构数量的63.08%。10家全国范围经营的兑换特许机构中,总部在上海和北京的合计7家。

我国兑换特许业务发展的优势与机遇

优势

一是经营更为灵活。兑换特许业务作为银行兑换业务的有益补充,能够为客户提供更加灵活便捷的服务。与银行相比,兑换特许机构营业时间更长。银行网点工作时间为每天9:00—18:00,共9个小时;兑换特许机构一般可营业18小时,有业务需求时可24小时营业。

二是网点布局针对性更强。目前,银行在设立网点时,出于成本核算的考虑,主要根据主营的人民币业务来布设网点,缺乏增设货币兑换网点的积极性。相比之下,兑换特许机构一般会延伸到交通枢纽(含机场、码头、口岸、车站等)、商业区和旅游景点,经营地点更趋多样化,针对性更强。

三是能够提供专业化的货币兑换服务。银行网点办理的业务以人民币业务为主,一般不设专门的外币兑换柜台和通道。兑换特许机构可以通过设置特定的兑换标识、开辟专门的外币兑换柜台等措施,便利个人本外币兑换;同时,经营币种更丰富,员工能够识别多种外币现钞,并能及时掌握所经营币种的防伪新技术,且具备较好的外语沟通能力。此外,兑换特许机构建立有专业的现金管理、配钞、运钞等机制,专业化经营水平较高。

四是开展外币兑换业务的自主性和积极性更高。银行本外币兑换成本高,利润少,银行办理积极性不高。而兑换特许机构可以在遵守国家外汇牌价管理的前提下决定外汇交易价格,经营收入来源于兑换差价,因而开展外币兑换业务的自主性和积极性更高。

机遇

一是出入境活动的发展给个人本外币兑换带来了新需求。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2020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2万元,名义增长4.7%,实际增长2.1%,较2015年增长46.54%。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出国留学、境外就医、旅游等跨境需求也不断增加。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19年,国内居民出境人数16920.54万人次,较2015年增长32.34%。同时,我国对全球的吸引力不断增加。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19年,外国入境游客3188.34万人次,较2015年增长22.70%,港澳台入境游客11342.54万人次,较2015年增长5.18%。出入境活动的发展给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的发展带来了新机遇。

二是相关政策推动兑换特许业务健康和良性发展。兑换特许业务试点推出以来,所覆盖的地区范围不断扩大,本外币兑换规模增加较快,兑换特许机构的服务能力快速提升。一方面,相关政策的支持为兑换特许业务的发展不断注入新动能;另一方面,相关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持续优化、完善特许业务的监管模式,有效促进了行业的健康发展。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兑换特许行业的发展受到了显著的影响。为促进兑换特许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兑换特许机构亟需通过合并重组提高风险抵御能力,同时行业自身的发展定位也有待进一步明确。鉴于此,建议监管部门可在兼顾促便利与防风险的基础上,结合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程度差异,简化申报成立兑换特许机构的程序,细化兑换特许机构退出机制,便利备付金操作,为兑换特许机构的业务开展提供更多空间。同时,兑换特许行业自身也应不断提升服务的专业化水平,通过加强跨区域合作及网点整合,积极应对差异化、个性化的市场需求,持续完善自身制度建设,确保合规稳健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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