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提升县、乡、村三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队伍服务水平的建议
——以福建省德化县为例
2021-11-22苏淑燕
就业与保障 2021年21期
文/苏淑燕
2011年,福建省德化县制定了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统筹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保”)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合并实施的“城乡一体、两保合一”的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居民保是由政府组织实施,基金筹资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待遇支付模式实行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基础养老金由政府全额支付,对参保缴费对象实行缴费补贴,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和物价变动指数,及时调整基础养老金标准。
一、城乡居民保经办服务运行现状
(一)参保基本情况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德化县常住人口为33.21万人。在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59496人,占78.13%;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72652人,占21.87%[1]。截至发稿时,全县城乡居民保参保人数160036人,参保率99.44%;60周岁以下应缴费人数118956人,其中50周岁~59周岁有41621人,40周岁~49周岁有38003人,30周岁~39周岁有33751人,30周岁以下有5581人;应缴费人群中选择最低缴费档次200元/年人数有117535人,占缴费人数的98.8%,选择缴费档次2000元/年人数176人,选择缴费档次2500元/年人数2人,选择最高缴费档次3000元/年人数68人;60周岁以上领取养老待遇人数41080人。全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38165人,60周岁以上领取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人数5778人。
(二)经办服务运行模式
根据经办规程,城乡居民保业务经办服务实行“属地化”管理,经办职能延伸至乡(镇)、村(社区)两级。县级经办机构设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负责贯彻落实城乡居民保和被征地养老保障政策,做好全县参保、发放、基金管理、政策宣传等工作,并指导和监督乡镇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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