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基层档案管理视角看档案工作体制创新
——兼议人事档案管理机制
2021-11-22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教工档案室赖晓文
办公室业务 2021年5期
文/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教工档案室 赖晓文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在2014年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指出:“坚持并不断完善党委和政府领导、档案部门归口负责、各方面共同参与的档案工作体制,确保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促进档案事业协调发展。”并且要求:“积极创建基层档案管理新模式,拓展档案工作新领域。”本文从基层档案管理视角谈谈如何积极创新档案管理体制。
一、创新档案工作体制的核心是档案管理机构的设置、各管理机构职权的分配以及各机构间的相互协调
(一)机构设置提高档案室的机构层级。基层档案管理的一个老大难问题是档案室在单位内部地位比较低,导致各方面“缺乏对档案管理的重视”。在服务性质、目标不变的前提下,档案室应该尽量设置成一个相对独立的单位(机构),以便提高在本单位的地位。比如,一个县直机关的人事档案室仍然服务于人事工作(人事股),如果档案室从体制上独立出来,设置为跟人事股相同级别的单位(机构),体制形式上不要依附在人事股,不仅能提高档案室的地位、档案工作的威信,还便于档案员解决职务问题,乃至参加职称评审。《福建省人事厅关于改进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的若干意见》(闽人发〔2004〕145号)文件规定:在具备条件的事业单位中开展直接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工作。档案室尚未独立设置的情况下,档案员只是人事股这个行政股室的一个岗位成员,不是“事业单位”成员,没有资格参与职称评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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