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消费扶贫的实践模式与优化路径
2021-11-22夏明扬周仕航
北方经贸 2021年10期
夏明扬,周仕航
(江西财经大学财税公共管理学院,南昌330013)
一、消费扶贫的研究背景
2019年1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后文简称《意见》),针对政府组织、社会群众和贫困地区三个主体,从激发社会各界参与积极性、拓展贫困地区销售流通渠道、提升产品服务与质量、推动发展贫困地区旅游业和提供政策制度保障六个方面对消费扶贫助力脱贫攻坚工作作出总体部署,消费扶贫工作就此在全国各地正式展开。[1]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全面脱贫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宗旨,这不仅有助于促进贫困地区经济持续稳定增长,也有利于提升人民幸福感,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而消费扶贫作为推动脱贫进程、稳定全面脱贫成效的重要途径,对稳定贫困地区增收、促进乡村振兴也具有重大意义。同时,作为贫困户在全国占较大比重的华东大省,江西省的消费扶贫具有一定的典型性,总结江西省消费扶贫模式与工作经验,从中寻求相关优化路径,有利于巩固我国全面脱贫成果,为乡村振兴进程贡献力量。
随着消费扶贫概念的提出,消费扶贫在学术研究中逐渐为人所知并且越来越广受关注,当前消费扶贫的研究主要围绕消费扶贫理论探讨、消费扶贫实践模式与消费扶贫实际意义而展开。首先,在消费扶贫的理论探讨中,杨文杰(2020)认为,消费扶贫实质上是一种道义经济行为;[2]陈前恒(2019)指出,消费扶贫本质上是消费者和贫困地区生产者之间的商品和服务的买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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