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探讨
2021-11-22贺馨
中国管理信息化 2021年8期
贺 馨
(曲阜师范大学,山东 曲阜 273100)
0 引言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明确提出:“深化教学改革,推进和完善学分制,实行弹性学制,促进文理交融。”2013 年,山东省在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山东农业大学、山东理工大学、济南大学、鲁东大学、青岛大学7 所高校中开展学分制管理试点工作。2017 年山东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高等职业院校学分制改革的通知》,要求全省高职院校到2020 年全面实施学分制管理。截至2019 年底,山东省已有59 所高校实施学分制管理。本文以山东省高校学分制收费管理现状为切入点,分析学分制收费的内涵、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
1 学分制及学分制收费的内涵
本文借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中关于学分制的内涵,认为学分制是指普通高等学校以学生取得的学分数作为衡量和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基本单位,以达到基本毕业学分作为学生毕业主要标准的教学管理制度。
学分制收费,是指按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计收学费的收费管理制度,由学校按照有关规定根据不同专业的生均培养成本、学生需求情况及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
专业注册学费是对不同专业收取的年度学费;学分学费是按学生实际修读课程的学分数和收费标准计算的学费,每学分100元。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学分制收费标准应与学年制收费标准衔接。
2 高校学分制收费管理的发展进程
本文以《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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