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化妆品行业预收货款让利促销的涉税处理
2021-11-22祝行浩浙江兰树化妆品有限公司
财会学习 2021年17期
祝行浩 浙江兰树化妆品有限公司
引言
让利促销方式在理论上通常只是简要作了分类和定义,实际具体业务中财会、税务从业者往往会出于各自职业习惯或在未完全理解的情况下简单引用相关税收理论形成不同观点或结论,而这些观点或是相互对立,或是片面强调,未能从相对全面的角度对各种让利促销方式的本质进行论证。本文以化妆品生产厂家和经销商之间的政策为例,对不同让利促销方式的折扣本质进行了分析阐述,论证了以折扣销售进行兜底定义在涉税处理在最终结果上的一致性,为企业具体让利促销业务的涉税处理提供了理论依据,也在税务和会计之间计量口径的趋同推进以及税收管理优化和效率提升方面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一、化妆品厂家的收款和让利促销方式
快消品生产企业在进行产品销售时通常倾向于“先款后货”的模式,即经销商先给厂家打款,然后厂家再给经销商发货,以此来确保资金及时回收,防止出现坏账。化妆品行业中厂家普遍采用这种预收货款后发货的经销模式。为了激励经销商先打款、多打款,厂家会给出各种形式的让利政策来支持经销商进货和拓展市场,如预收货款给予返点、按经销价下单订货、下单订货满一定数量按比例赠送产品、特价商品、经销会上打款赠送相应额度产品和产品抽奖机会等。
二、化妆品厂家具体让利促销方式的涉税处理
现实中各行各业营销过程中具体的让利促销手段五花八门,按照财税实务相关理论可以将让利促销模式大致归纳为折扣销售、销售折让、返利和无偿赠送等几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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