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对高校报销核算的影响研究
2021-11-22许丹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财务处
财会学习 2021年17期
许丹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财务处
引言
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各高校自2019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政府会计标准体系在高校开始落地实施。政府会计标准体系由政府会计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及其应用指南、政府会计制度等构成,与高校此前执行的会计制度存在很大的差异。经过2019年、2020年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高校对于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但在实施的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难点问题。为此,本文立足于高校这一政府会计主体,探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实施对其报销核算业务产生的影响,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期对提高高校会计核算质量、增强会计信息有所裨益。
一、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后高校报销核算的新要求
财务报销是高校财务管理工作中最基础的工作,具有业务类型复杂、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等特点,一般由财务部门的核算中心来处理。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施后,高校财务人员在对报销业务进行会计核算时需要明确以下三点要求。
(一)准确掌握“5+3”会计要素
根据政府会计的“双功能”要求,行政事业单位有“5+3”大类会计要素。5类财务会计要素按类别分为资产、负债、净资产及收入、费用,3类预算会计要素按类别分为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及预算结余。而且,各个会计要素之间有内在的联系,比如资产的金额等于负债和净资产的合计金额,收入和费用的金额差等于本期盈余金额,预算结余的金额等于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的金额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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