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权力清单的村干部监督模式研究
——以北京市延庆区和浙江省宁海县为例
2021-11-21王弢,李凌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学报 2021年6期
王 弢,李 凌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北京 100093)
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农村基层干部与人才队伍建设,反复强调农村党组织书记的权力监督是基层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村干部的小微权力监督是推进乡村治理的重中之重,是推进德治、法治、自治“三治融合”乡村治理的制度保证,是乡村建设行动事业有序推进的现实基础。从浙江宁海县诞生的权力清单制度是推进农村基层干部监督管理的创新型工具。
课题组通过分析全国各地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的典型做法,探索“三治融合”下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建设路径。全国各地的经验已经表明,这将是保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和乡村有效治理的重要制度安排,权力清单制度不仅提供了农村基层干部权力全流程管理监督的新方向,还提供了小微权力监督的新要求和乡村建设行动的新内容。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如何将法治理念落实到农村基层干部层面,是摆在当前农村基层治理发展实践中紧迫而关键的问题。
一、问题的提出
各地的实践表明,乡村治理的政策关键在于农村基层干部的制度设计,实践重点在于明确村党组织带头人的权力与职责,从制度上规避村干部权力界限不清、权力滥用问题。那么,如何将村干部手中的小微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就需要从多层面工作入手:一是制度上科学规划,二是机制上精心设计,三是管理上系统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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