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展阶段下政府引导基金运作问题研究
2021-11-21杜萍秀厦门市集美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刘金润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检察院
财会学习 2021年29期
杜萍秀 厦门市集美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刘金润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检察院
引言
政府引导基金,是指由各级政府通过预算安排单独出资或带动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采用股权投资等市场化方式,引导社会各类资本投资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相关产业和领域发展的资金。
截至2020年6月底,我国政府引导基金自身规模已超2.1万亿,母子基金群预期放大后的总规模为9.4万亿,政府引导基金呈现出以下特点:① 整体数量及规模增速显著放缓,行业进入存量优化阶段;② 地域分布上向东南沿海、京津冀地区集中,西北地区增长较快;③ 深圳市政府引导基金数量相对较少但基金规模拼搭,浙江、北京、上海、深圳、江苏、广东六大热点辖区引导基金规模占整体规模达44.41%;④ 市级政府引导基金规模及数量占比双高,国家级引导基金数量较少但规模较大;⑤ 2019年除省级以外的其余各级政府引导基金的设立均有所放缓[1]。
在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时期,政府引导基金重任在肩,必将不断优化、砥砺前行,为培育经济新动能,引领经济创新驱动添砖加瓦。
一、政府引导基金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政策性与市场化的天然冲突
政府引导基金产业引导诉求和私募基金资本逐利性的冲突,政府资金保值增值需求和私募基金高风险属性的冲突,政府引导参股基金在冲突中往往难以平衡,一定程度上呈现出政府干预不当、基金市场化运作难度加大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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