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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奴十二载》中所罗门悲剧的弗洛姆式解读

2021-11-20刘毅

山西能源学院学报 2021年5期
关键词:所罗门

刘毅

【摘 要】 《为奴十二载》是所罗门·诺瑟普在1983年出版的一部自传小说,文章从弗洛姆的社会性格和社会无意识理论出发,分析书中主人公所罗门在黑奴社会与自由社会中所体现出的不同的社会无意识与社会性格,可见其社会性格和社会无意识对社会成员有着重要影响,启示我们,人和社会的关系密不可分,只有在健全的社会里才产生健全的人!

【关键词】 《为奴十二载》;所罗门;社会性格;社会无意识

【中图分类号】 I75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6-4102(2021)05-0076-03

《为奴十二载》 是黑人作家所罗门·诺瑟普于1853年创作并出版的一部自传小说,书中主人公所罗门是一位非洲裔美国黑人,他轻信了马戏团演员布朗和哈密尔的谎言,被卖到南方城市成为一名黑奴。经过了十二年的黑奴生活,最终他在来自加拿大的白人巴斯的帮助下,被家人救回家中与家人团聚的故事。该书一经问世,便广为传播,所罗门传奇的经历和第一手的自传资料,立即引起了大众关于黑人奴隶制度的讨论,并有力地助推了废奴运动的浩大声势。

一、强压于所罗门身上的黑奴社会性格

埃里克·弗洛姆是法兰克福学派主要成员之一,在他的社会心理学中创造了两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即社会性格与社会无意识。弗洛姆认为,作为个体的人在他身上不仅有喜怒哀乐等情绪,也有独特的气质与性格,并且在他的身上还有着社会性格。社会性格不同于个人性格,他认为社会性格是在相对稳定的社会结构的基础上所产生的一种社会本能。社会性格使人由于其行为符合某种文化要求而获得心理上的满足,社会性格还可以使某个特定的社会能继续发挥作用,社会性格是同一文化背景下大多数人所具有的性格结构核心。

在《为奴十二载》中我们可以看到生活在南方黑奴制度下的黑奴们孤立无援成为隶属于奴隶主的物品,就像故事中奴隶主埃德温所说:“黑奴只不过是他的附属品罢了”,他可以从人贩子那里购买黑奴,也能够像物一样转卖给别的奴隶主。黑奴们没有自己的生存价值,他们仅仅是作为劳动力为奴隶主所用。这种日积月累的压迫与剥削,成为培育属于黑奴的社会性格结构的根基,促使黑奴们在奴隶制社会中形成的共同社会性格是逆来顺受不敢反抗的性格。而相较北方生活的自由黑人们,则是完全没有剥削与压迫,是作为一名普通公民,崇尚自由平等的社會性格,在文章中我们也可见原本作为一名自由黑人的所罗门,在最初被关押在牢房时所展示出来让人印象深刻的就是他不断诉说自己是自由的黑人,想叫看管人员放自己回家,但是最终他还是被押送到南方,那么被人贩押送至南方的社会的所罗门,由一名普通的自由黑人,转换为在奴隶主的庄园中毫无反抗的干活的奴隶,甚至在南方作为一名黑奴十二年之久,他是如何转变成这样的社会性格的呢?

首先应当是被社会中的同伴所同化了,弗洛姆的社会性格理论中指出,社会性格是人们在相互交往的社会化进程中形成的,在《为奴十二载》中我们可以看到,虽然黑奴们生活在奴隶主的广阔庄园中,但封闭式的管理,导致他们鲜少与外人接触。在他们的社交范围里只有黑奴和奴隶主,而奴隶主残忍血腥地压迫,甚至一不小心黑奴就会被虐待致死,迫使黑奴们处于不平等、被压迫的社会交往环境下,因此大多数黑奴们想要活下来就养成逆来顺受、听命于奴隶主的行事习惯,而在故事一开始的时候,所罗门在被运往南方的船上就目睹了与他一同想反抗的黑人被残忍杀害的场景,他首次见识到了船上人贩与黑奴之间的不平等、血腥与残忍,在这种情况下,求生的本能使他向被拐卖同伴靠拢,不敢展现出反抗的性格。

其次是所罗门生存经验转变所致,使其发展出适应当前生活经验下的性格,弗洛姆指出培养和发展个体性格中的社会性格,是为了发挥其社会功能。鼓励培养社会性格就是为了改造其个人的性格,从而使社会加强对大众的操控和统治,以便社会能够延续下去。为此,在社会性格生成过程中,社会会尽量抑制个体的性格,甚至去个性化,发展个人性格中符合社会某种需要的社会性格。在《为奴十二载》中,南方城市是业已成型且有一定历史的黑奴社会,塑造并形成一整套完整的规范,来确保整个黑奴制社会运行,无论是合法蓄奴,还是人口买卖等,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黑人们习惯被虐待、压迫,强行压抑本性将之转换为奴隶似的社会性格,推动其成为奴隶主卖命的物品,并加强了社会中奴隶主们对黑奴的统治。当形成了这样顺从的社会性格后,反过来也会对生成这样性格的土壤(社会)起到稳定作用。当所罗门第一次被卖到奴隶主福特家中当起了黑奴时,为了生存他融入奴隶的工作中,并与主人福特的关系较好,随着时间流逝,当他面对失去女儿痛哭的黑奴时,他甚至不表同情,而是指责她应当做好自己的奴隶本分,接受命运成为一名黑奴。

最后是所罗门经济基础的缺失,只能转变为依靠提供资助的奴隶主,转变为听命于奴隶主的性格,弗洛姆认为:“社会性格是社会成员的经济基础和思想的中介物,并为经济基础服务的,经济基础不仅产生某种社会性格,同样也产生某些思想并影响社会性格”,在《为奴十二载》中,所罗门被骗往南方,身无分文,没有支持自己的经济基础,被卖给奴隶主后,更是没有一点工钱,只管一日三餐,只有通过辛苦劳役才能得到食物生存下去,他需要依靠奴隶主才能获得基本的生存资源,他的顺从思想也是在这样现实的经济基础上造就的,黑奴们别无出路,只有接受被奴役压迫剥削的现状,所罗门顺从的社会性格就是在这些共同作用下形成,并心甘情愿地接受了自己的命运。

二、被过滤掉的所罗门的社会无意识

弗洛姆在《在幻想锁链的彼岸》中认为任何一个社会因其正常统治的需要,会允许符合统治要求的那一部分思想被其社会成员感知,其他不利于统治的则只能被压抑使其进入到无意识层面,也就是社会无意识。社会无意识是被社会所压抑的那部分心理领域,这些被压抑的心理因素是社会不允许其成员意识到的,是没能通过社会过滤的那一部分意识,生成社会无意识的社会过滤器由三个部分组成:语言、逻辑学和社会禁忌。在《为奴十二载中》,我们没有看到所罗门奋起反抗命运、追求自由的冲动之举,因为这本理所应当产生的反抗意识,被黑奴社会所压抑与过滤掉,只能永远地停留在他的社会无意识里。

在《为奴十二载》中,我们看到了社会过滤器中语言的作用,所罗门是主人公与生俱来的真实姓名,而当他被卖到黑奴社会后,普拉特这个名字符号就替换成为所罗门在黑奴社会中的名字符号,这种名称的转换,象征着个人所代表的自由之身份变为了奴隶之身份。而由名字所带来的对真实身份的认知也被强制地洗刷掉了,因此所罗门再怎么呼吁自己叫所罗门,是来自北方的自由黑人,也无人承认,因为连名字都对不上,黑奴们的姓名是在黑奴社会中的一个代号,黑奴主或者人贩愿意叫什么名字就叫什么名字,名字仅仅依附于奴隶主的喜好,作为个人是不能有带有独立意味的名字的,更不用提个体的独立的意识了,由语言称呼所带来的个体独立性的缺失,促使他们形成一个丧失独立、附属于、依赖于奴隶主的意识。

弗洛姆认为逻辑指导着人们的思维模式。在故事中,所罗门所处的社会是一个允许蓄奴制的社会,在人们的逻辑认识中就认定贩卖和奴役黑奴是合法的,奴隶主更是理所当然地认为黑奴就是自己的附属品,是一个可以售卖的物品,而不是一个独立的人。这种思想逻辑之下,黑奴们的境遇可谓非常痛苦,在福特的庄园里普拉特作为一名普通奴隶,每日同其他的黑奴们一同劳作,并且也因为自己的聪慧,得到庄园主福特的赏识。让同在庄园中干活的监工非常嫉妒,监工并未将普拉特看作是与自己一样的个体,而是“理所应当”对作为奴隶的普拉特百般刁难。趁着福特不在庄园里,普拉特被监工殴打、被绑住脖子吊在树上,直到日暮时,庄园主福特才砍断了绳索,救下普拉特,而最终庄园主福特也未能一直保护普拉特,而是将他转卖给了其他奴隶主。因为在福特的逻辑中也将黑奴视为任奴隶主使唤的温顺物品,而并未将他们看作人,因此当普拉特引起庄园内打架、斗殴等不好后果时,自然也就应该像不好的物品一样被丢弃掉。

社会禁忌是社会过滤器的第三个组成部分,弗洛姆认为社会禁忌是社会过滤器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因为社会禁忌为了维护社会统治,直接不允许某些思想成为社会成员的意识,它通过宣布某些思想是不合适的、被禁止的,从而将其驱逐出社会意识。反映在故事中,奴隶主们对奴隶们宣称平等、自由的意识是被禁止的,不光是可以将奴隶作为物品任意处置,甚至还有黑奴社会中的法律,来保障黑奴们不能拥有自由,让奴隶们将自由排除在黑奴思想之外,例如处于黑奴庄园中的所罗门外出购买东西时,按当地法规规定必须带上自己的奴隶牌以示身份,甚至所罗门还目睹了一个逃跑的黑奴,被其奴隶主抓回杀死,而奴隶主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在这样强大的社会禁忌下,通过强制手段使黑人们不能反抗、不能逃走,否则将会受到严厉处罚。可谓彻底将黑人的独立、反抗彻底赶出其意识领域。

总之在被过滤掉反抗的社会无意识以及在黑奴社会中形成的顺从的社会性格,这双重作用下使所罗门在南方的黑奴社会里顺从地成为黑奴十二年之久,没有办法反抗逃跑,形成顺从与依赖,不敢反抗的性格。

三、回归自由后的奋起反抗

在南方身为奴隶的所罗门,不敢逃跑,每日只能在奴隶主庄园中辛苦劳作,遭到奴隶主的残酷对待时也不能反抗,但是他与其他黑奴的特殊之处在于,他曾经拥有过自由幸福的生活,作为一名小提琴演奏者在北方自由的生活,所以他较之从小生活在南方的黑人奴隶们,更加渴望回到从前自由的生活中,但他不敢与奴隶主直接相抗衡,只能借希望于通过书信联系家人来救自己,他在修建房屋时认识了加拿大白人贝斯,起初所罗门并不对他抱太大的希望,可在看到贝斯善良的一面后,他将自己的遭遇告诉了他,贝斯很同情他的遭遇,为所罗门写了一封信,这样所罗门的家人才能将他救出,他也得以回到自己十二年前生活的自由的社会中。回到以前的生活,他不再像黑奴时那样害怕恐惧,“所罗门”的名字也重获自由,他找回了自己独立个体的意识,勇敢地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当初的人贩,并在 1853 年撰写并发表自己的这本回忆录小说《为奴十二载》。无论所罗门以文字形式的“自传书写”还是以口头形式的“废奴演讲”,都是所罗门对自己在南方奴隶制社会中的悲惨遭遇的表达。他最终勇敢地站出来表达反抗这不平等的黑奴制度的决心,以文字叙述的方式,将万恶的奴隶制和残酷的等级秩序揭露出来,帮助在南方遭受不平等待遇,受到不平等压迫的黑奴们,为他们奔走呼吁,其回到家后种种性格的转变,就像弗洛姆在《健全社会》中所言的,社会和人的关系密不可分,健全的社会需要依靠健全的人,而健全的人只有在健全的社会里才能产生。所罗门回归自由平等的社会后,其个体的崇尚自由的社会性格也回归于其身,通过这次被拐卖为黑奴的经历,使他更加深刻地看到黑奴社会的不平等,他明白只有在自由的社会中才能使黑人们拥有健康独立的社会性格,因此为了更好的社会,为了更好的明天,他勇敢地奔走呼吁,为受不平等待遇的黑奴们勇敢发声!

四、结语

所罗门将自己的故事不加修饰地展现在读者眼前,并且由于作者特殊的经历,使得这个故事在众多黑人自传文学中显得独一无二,让人印象深刻,让读者不得不思考生命的价值与意义,追问人性,并反思人与社会的关系,就如故事中启示人们的,人與社会密不可分,健全的社会需要依靠健全的人,为了更加美好的未来,更加美好的明天,我们应该积极提升自己,并为构建健全社会贡献自己的才能与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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