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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家叙事?权力让渡?空间政治

2021-11-18张宇董卉川

当代作家评论 2021年3期
关键词:分家妇女婆婆

张宇 董卉川

在传统中国,家国一体的文化架构下,家庭伦理不仅是规范家庭人际关系的道德准则,也具有习俗法的效力。1949—1966年,鄉土中国的宗法制社会结构被进一步破除,传统伦理秩序被打破,由此带来了家庭伦理的重构与新型社会关系的变革,也带来了妇女解放的新可能。与此相应,“十七年”小说也积极表达了相应的文化构想。

一、分家叙事:父权制的破除

自五四起,大家族就被当做封建的堡垒和破除的对象。随着革命的推进,“分家立户”孙晓忠、廖美琳:《分家立户:小生产的大转型——民国到合作化小说中的“编户”》,《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2018年第12期。逐步成为作家们的共识,因而在“十七年”小说中,抛弃大家庭并未给作家带来过多情感和道德上的困境。“农民的家庭是必然要破坏的,进军队、进工厂就是一个大破坏,就是纷纷‘走出家庭。实际上,我们是提倡‘走出家庭与‘巩固家庭的两重政策。”毛泽东:《给秦邦宪的信》,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编:《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一九二一—一九四九)》第21册,第483页,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破除封建大家庭,成了革命的必经之途,出走家庭也是历史的选择。破除“老规矩”、帮助妇女脱离旧家庭的压迫、建立平等新家庭、培植民主新家风,成了作家们的集体叙事选择,应和着新的家庭形态,出现了一大批“分家叙事”。赵树理的《三里湾》《表明态度》、柳青的《创业史》、周立波的《山乡巨变》、李准的《一串钥匙》、浩然的《艳阳天》等诸多小说都昭示了“分家”的重要意义。

“分家”破除了“老规矩”,给予妇女自由与权利。作为曾浸淫过五四新文化思想的作家,赵树理深刻意识到大家庭所包含的问题,他不仅将大家庭看作“封建老窝”,并且积极主张分家,“这样的家庭斗争会持续不断……大家庭不易管理,到了一定时候,还是分开生活好”。赵树理:《1965年在晋东南“四清”会演期间的三次话》,《赵树理全集》第4卷,第645页,太原,北岳文艺出版社,2000。作为一个微型的权力空间,大家庭带来了诸多矛盾,代际成员之间存在诸多冲突,“老规矩”的存续,更压抑了年轻妇女的主动性。在赵树理的《三里湾》中,王家和马家院两个“大户”,是封闭的、凝滞的、保守的封建象征,势必要被打破。在大家庭中处处受欺负的菊英,印证了大家庭分家的合法性与必然性,而玉梅、灵芝更是为分家之后妇女的出路树立了理想化的样板。玉梅积极支持分家,并带动其他年轻人进行效仿,寄寓了作者对于新型“原子化”家庭的期望。“只要分了家,那套老封建规矩自然没有处用,也不用争取、说服,也不用吵架,自然就没有了。”赵树理:《三里湾》,《人民文学》1955年第1-3期。在玉梅看来,大家庭毫无自由可言,而分家不仅能够自动破除封建的“老规矩”,促进家庭和睦,同时能够给予个人充分的自主空间与生活“趣味”,“要不分开,我到他们家里,把劳动的果实全给了他们,用一针一线也得请他们批准,那样劳动得还有什么趣味?”

赵树理:《三里湾》,《人民文学》1955年第1-3期。因而分家是社会主义青年的不二选择。

如果说《三里湾》揭示了合作化初期分家所带来的妇女权利的扩张,那么李准的《一串钥匙》则进一步揭示出“人民公社”后大家庭中父权让渡的过程。白举封老头,外号“脑力劳动”,是白家的一家之主,解放后家里劳动力多,逐渐过起了好日子,他把握着家里各个钥匙,并且支配着全家人的生活。这种全能型包办主义正是封建大家长的典型特征。而参加合作化后,家庭的自足性逐步被打破,家庭不再作为生产、生活、消费的核心单位,白老头能管的事情越来越少,但他还是不肯权力下放。鉴于这种情况,社长根立组织白家召开家庭会议,家里的三个媳妇联合起来,在会上要求公公权力下放,由此产生了尖锐的冲突。白举封气急败坏,认为“一家人过日子,必须男人当家。要是男人不当家,光在屋里听女人的话,这个家就非坏不可”。③ 李准:《一串钥匙》,《奔流》1959年第1期。儿媳妇们则奋起反抗与斗争:“爹,你这思想还是老思想,女人们现在一不靠男人吃,二不靠男人穿。各人都有工作,都有劳动,男人们还想统治女人那一天呀,可在历头上找不出来了。”③经过斗争,白老头最终决定下放权力,将钥匙交给各人掌管,自己也开始下地劳动,彻底放弃了大家长的权威,也标志着封建父权权力的收缩。家庭的权力结构由此发生了重要变化。

分家带来了个人的自主性,年轻一代有个人的权利与自主的选择,“现在女社员赵素芳要参加社员大会和妇女小组会,再也不需要取得专制公公的许可了”。柳青:《创业史》第二部上卷,第64页,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1977。而父辈则感受到了来自子女辈的挑战,“如今老人说句话,不如放屁啦!气死你,干净”。沙丙德:《对象》,《中国妇女》1964年第6期。《大地的青春》中,富户周贵靠勤俭起家,然而合作化运动却使得他的大家庭梦想破碎,也使他的长者权威瓦解:“现在,儿子和媳妇都有自己一份地,在家务事上,每个人都有发言权,自己个的事情更是自己说了算,没有一个肯听他的话了。”蔡天心:《大地的青春》,第98页,沈阳,春风文艺出版社,1963。使周贵失落的,正是儿子,尤其是儿媳权利的扩张。《父女俩》中的父亲在合作化运动中也震惊且失望地觉察到,守寡的香姐不管是在思想上还是在经济上都已经不受自己的控制,“离开他,离开娘家爹,她怎么还能这样镇静”,骆宾基:《父女俩》,《人民文学》1956年第10期。她不再是那个恭顺的女儿,而是在新社会中“重生”的独立女性。可以看到,在1949年后,分家叙事因为搭载了妇女解放思想的便车,成为作家们的集体选择。

二、权力让渡:母权与女权

中国传统家庭制度造成了一种中国特色的现象——婆媳冲突,这一冲突有着深刻的历史与文化内涵,并往往成为中国家庭矛盾的焦点。在传统的大家庭中,由于女性的生活空间极端狭小,婆媳之间多处于紧张状态,冲突是婆媳关系的常态。婆媳冲突的背后,是家长制与男权制所留下的恶果。曾经饱受压迫的婆婆,一旦有了儿媳,则自动获得了母权,实现了角色的转换,由被压迫者变为压迫者,也即成为家里的“女太监”,寄生于夫权而压迫儿媳。婆媳之间的矛盾,从深层次上讲是母权与女权之间的冲突,围绕母权与女权之间的差别与联系,也产生了一系列的论争。“母性主义,或者是对身为母亲的女性地位和处境的保护,很久以来就是一场政治运动。……改善被驯化的母亲的地位,有时是以牺牲其他女权内容为代价的。因此,它与许多关注男女平等待遇的女权主义形式之间,存在着一种紧张关系。这种紧张关系尤其(但不限于)体现在女性从事照顾家庭方面的工作上。”〔英〕西尔维亚·沃尔拜:《女权主义的未来》,第79页,李延玲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在整个20世纪中,如何处理母权与女权的关系,始终是一个纠缠不清的问题。

“十七年”文学中,涉及母权—女权关系的作品主要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在同一性别中凸显阶级立场的婆媳冲突。作为被压迫的底层,妇女不仅承载着男性的压迫,还承受着来自地主阶级的婆婆的威压。描写地主富农家庭婆媳关系的文本多强调阶级冲突,人物关系的配置首先含着阶级的视野,“地主婆婆”作为地主阶级的具体象征,承载着剥削功能。这一类的典型文本有《小藤篓的故事》《秀女翻身记》等。《小藤篓的故事》刘真:《小藤篓的故事》,《长江文艺》1956年第6期。中的奶奶曾是地主,家道败落后嫁给贫农爷爷,整天看儿媳妇不顺眼;《秀女翻身记》西戎、陈谦:《秀女翻身记》,《西南文艺》1953年第3-4期。中,刁横的婆婆“母老虎”对秀女随意支使,任意打骂,秀女背上总布满伤痕。对于这类性别内的阶级冲突,解决的途径是通过阶级斗争求得自身的解放。秀女通过妇女会的帮助,斗争批判虐待残害自己的地主婆婆,婆婆因此被判刑,秀女得以改嫁,重获自由。在这些文本中,阶级斗争与性别解放相联系,被看作妇女解放的关键。

另一类是在同一阶级中的压迫。对这一类问题的处理就涉及到更加复杂的层面,即如何解决无产阶级家庭中作为“人民内部矛盾”的婆媳冲突。检阅这一时期的小说不难发现,同一阶级内,婆媳关系经历了由斗争到和解的衍变过程,作家对这一棘手问题的解决,彰显出母权向女权让渡的轨迹,也显示出妇女解放的可能与限度。

“好媳妇”的标准,往往是由婆婆来制定与评价的,因此,好媳妇首先要得到婆婆的认可。按照“老规矩”,一切事情都要婆婆拿主意。《创业史》中,革命母亲梁老太对于梁生宝的婚事仍然有决定性的话语权,因此媒人介绍媳妇“只要当婆婆的喜欢”;柳青:《创业史》第二部上卷,第86页,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1977。而一旦儿媳僭越规矩,婆婆便会动用母权对其进行惩戒。《登记》中,婆婆得知小飞蛾背地里和别人相好的消息,便指使儿子张木匠痛打小飞蛾,“要打就打她个够受!轻来轻去不抵事!”赵树理:《登记》,《说说唱唱》1950年第6期。

对于这种尖锐的婆媳冲突,《偶然听到的故事》等小说描写妇女干部和妇女组织鼓励妇女通过诉苦、抱团、开斗争会解决冲突,借此批判婆婆,给媳妇带来自主权。“斗争吧,斗争吧,给我们斗出条路儿来!”秦兆阳:《偶然听到的故事》,《秦兆阳小说选》,第192页,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2。不过,这种激进的“妇女主义”的处理办法,却很快遭到了激烈的抵抗,男性农民和婆婆联合起来抵制要求解放和自由的妇女,显性暴力因为忌惮减少了,而隐性暴力、冷暴力则增加,妇女在法理上获得了胜利,但在人情上却遭受困厄。妇女固然有了在社会上的活动权利,但回家后所面对的,仍然是一个冰窟般的敌对人际关系,由此所谓的解放也显得缥缈。强调斗争的方式,显然无法真正使婆媳矛盾解决,反而埋下更深远的祸根。因此,作家们意识到,要使妇女解放理论具有效用,就必须慎重处理这一家庭问题。

因而,小说中“和睦家庭”的新模式逐步取代了原有的斗争模式,成为新的思想倾向。妇女必须在斗争中达到和解,尽到家庭的责任,尊重原有的人伦情感,才能避免过度激化矛盾。“处理无产阶级的家庭问题,一定不是建立在对立的性别格局中而更强调在同一阶级大联合的前提下创造内部性别协商的空间。”董丽敏:《延安经验:从“妇女主义”到“家庭统一战线”——兼论“革命中国”妇女解放理论的生成问题》,杨联芬主编:《性别与中国文化现代转型》,第341页,北京,东方出版社,2017。母权与女权成为非对抗性矛盾。叙事中的婆媳冲突较少地位结构上的压迫,而主要是集中在家庭与工作之间的冲突,由于媳妇热心集体生活,整天为了生产奔忙,而忽视了家务劳动或者是照顾家人,而招致婆婆的埋怨;但经过调解,婆婆有了社会主义觉悟,媳妇则以收缩性策略适当妥协,既照顾家庭又忙于生产,最终都有美满和谐的结局。婆婆作为旧时代的旧人物,在新社会中得到了教育,认识到人的社会性,尊重媳妇的社会工作,而媳妇代表着先进力量,因此婆婆需要放权让利,由此家庭权利、家务分工的摩擦得以解决。

浩然的《新媳妇》中的边惠荣是典型的“新妇女”,最初到婆家因为“文明”而受到非议,但她以高尚品格、无私劳动得到了婆婆的认可。《婆媳俩》魏锡林:《婆媳俩》,《人民文学》1953年第4期。中,张大嫂带子改嫁,婆婆却蛮横霸道,邻居朱大妈上了速成识字班之后,經常来做启蒙工作,拉着婆婆去开会,婆婆慢慢懂得了现代婆媳的相处之道。作家们偏爱叙述落后婆婆与先进媳妇的思想冲突,婆婆要么贪小便宜,要么不认真劳动,要么缺乏集体意识,在媳妇的坚持原则下,婆婆都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也成功化解了婆媳矛盾。由此可以看出,一方面强调社会主义家庭和睦伦理;另一方面,对于婆婆的反向教育,并以进步—落后的叙事指向,将母权化为需要被教育、改造的对象,这一处置策略,成了和平年代女权优胜母权的一个标志。

三、空间政治:社会化家庭

在中国传统的家庭文化中,空间有着严格的内外之别,《礼记·内则》就规定:“礼始于谨夫妇。为宫室,辨外内,男子居外,女子居内。深宫固门,阍、寺守之,男不入,女不出。”孙希旦撰:《礼记集解》(上),第759页,沈啸寰、王星贤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9。家庭空间就此成为主/客、高/低、内/外等空间关系的隐喻而获得意义。男性的活动空间是公共性的、生产性的和支配性的,而女性空间则往往是私人性的、再生产性的和附属性的。由这种等级化的空间分配带来的性隔离是1949年之前乡村生活中最突出的特点之一。未婚男女的公开接近通常被认为是不道德的,而未婚年轻女性如果与男性私下会面,则会被社会舆论指责为“荡妇”。《红旗谱》中,春兰仅因为夜晚单独与运涛相处,僭越了性别空间的区隔,被老驴头打个半死,背负了羞辱的名声,不容于琐井镇乡村舆论环境。

随着大家庭观念的削弱,集体逐步取代家庭成为理想的新居所,将妇女与家庭的紧密联系斩断,妇女得以在不同的空间进行自我的生产与再生产。《创业史》中,改霞原本是个害羞的姑娘,紧守着寡母的训诫,然而“出去参加过几次群众会,柿树院就关不住改霞了”。④⑤ 柳青:《创业史》第一部,第97、97、52页,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1960。集体化带来了生活方式、组织方式、生产关系、社会结构的彻底变革。妇女们通过集体化被动员到社会中,与男性一同劳动生产,一同创造社会价值,走出家庭、家务劳动社会化都在这一过程中发生。对于未婚女性来说,走出家门参加社会生活,扩大了原本狭窄的社交圈,更有机会遇见自己的爱情,“参加社会活动有助于她个人问题的解决”。

④不管是集体劳动、集体学习开会,还是集体娱乐活动,这些公共空间都为年轻人提供了宝贵的社交场合,也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凝滞的乡村性别伦理,促进了妇女的解放。对于改霞等女性来说,“她不仅明白‘解放的意义,她象感觉冷热一样感觉到‘解放对她的影响”。

“组织起来”是1949年以后对传统家庭改造的方式,也被认为是对农民性的最有效治理方式。在农村,主要通过互助组、合作社、人民公社的方式将散沙一般的农民组织起来,以此变革农民意识,促进农民的无产阶级化;而在城市,主要通过“单位”将城市居民组织起来。“组织起来”对于中国人的情感结构产生了根本性的影响。通过组织起来,国家和集体掌握了社会的分配资源,并按照既定的原则对整个社会进行调配。在这种“总体性社会”结构之下,妇女解放能够从政党政治动员过程中的政治承诺,上升为国家的意志,借助国家机器的力量,建构起“妇女解放实践的国家干预体制”,揭爱花:《国家、组织与妇女:中国妇女解放实践的运作机制研究》,第162页,上海,学林出版社,2012。营造出一种新的制度环境。“组织起来”是妇女解放微观机制的具体体现,它带来了性别空间政治的变化,也给性别关系带来了根本性的影响。

在乡村,由“土改”“集体化运动”“大办食堂”所造成的成分家高潮不断地冲击着家庭观念,而城市的单位制,更是将家庭的功能无限削弱,家庭空间被单位空间取代。在城市中,居民的生老病死都由单位负责,单位早已不是行政组织,而是一种社会组织和制度的基本结构。在华尔德看来,单位是一个高度制度化的由庇护依赖关系所构成的基本社会单元。见〔美〕华尔德:《共产党社会的新传统主义——中国工业中的工作环境和权力结构》,第13-30页,龚小夏译,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1996。集体主义的分配方式,一方面破除了家庭的生产功能,最大限度地降低了个人对于家庭的依赖;另一方面,个人从家庭中脱离之后又被糅合进集体之中,由此,集体被赋予家庭的温馨色彩,成了一种破私立公的有效策略。集体和单位形成了一张庞大温柔铁网,解决了个人的一切需求。家的含义逐渐淡化成一个临时休息的地方,而集体和单位则是新型的平等民主的大家庭。“从此,那种孤孤单单的、谁也顾不了谁的日子算一去不复返了,人们将用辛勤的集体劳动,创立社会主义的大家业!”蔡天心:《大地的青春》,第450页,沈阳,春风文艺出版社,1963。

组织方式的改变,带来了伦理导向的重大变化,家庭让位于社会,社会成为个人幸福的源泉。茹志鹃的《如愿》《三走严庄》、骆宾基的《王妈妈》、李德复的《春风》等小说,都刻画出由家庭到社会的伦理转向。《如愿》茹志鹃:《如愿》,《文艺月报》1959年第5期。中,何大妈在家庭生活中感到失落,感到“空荡荡的”,参加了街道生产小组后,尽管不被儿子和儿媳所理解,但她始终对自己的工作有高度的认同感与自豪感;《王妈妈》骆宾基:《王妈妈》,《文艺月报》1959年第5期。中,王妈妈参加了妇女会后,如一朵“老牡丹花”般重新绽放,“充满了生命力的光辉”。

单位和集体取代了家庭,具有了新空间特性,并许诺给个人光明幸福的生活,单位中充满的是自主而幸福的劳动,因此,对于小家庭的过度依赖和留戀,往往被视作是自私、革命性不强的表现。家庭伦理去私有化,对于责任、义务的强调,超越了对于幸福家庭、和睦伦理的强调,而家庭作为私人领域,随时有被取消的危险。尤其是“革命化”原则下,温暖的小家庭往往被看作安乐窝,使人失去进步的动力,并陷入资产阶级的泥潭,抛弃小家庭更成了应有之义。《妻子》

艾明之:《妻子》,《文艺月报》1957年第2期。

中的韩月贞是完美的贤妻良母,然而,却终于因为与社会脱节而被丈夫冷落嫌弃;同样的,《春暖时节》茹志鹃:《春暖时节》,《人民文学》1959年第10期。

里家庭妇女静兰每天勤勤恳恳,但丈夫的眼里“已找不到从前那种温柔而又感到幸福的光泽了”。沉溺于小家庭幸福的妇女,已经不符合“社会化”的导向,因而需要改造。

结 语

“十七年”小说中,作家积极推进“分家叙事”的合法化,构想家庭中“母权”与“女权”权力让渡,表达新的空间想象与空间政治,体现出作家对于家庭伦理革命的积极建构。尽管这一构想仍存在诸多问题,但其所包孕的现代思想,仍能体现出作家着意于社会启蒙的努力,无疑具有积极而重要的意义。

〔本文系江南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JUSRP121089)、教育部人文社会社会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社会启蒙与文学思潮的双向互动”(16JJD750019)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张宇,江南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董卉川,青岛大学国际教育学院讲师,南京大学中国新文学研究中心博士后。

(责任编辑 周 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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