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大型水库坝址区水土保持植物措施调研
2021-11-13朱天平赵继伟
姜 楠,朱天平,赵继伟,詹 晓,彭 飞
(1.河南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河南 郑州 450016;2.黄河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河南 郑州 450003;3.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河南 郑州 450046)
水库工程施工,特别是坝址区大规模的土石方开挖、回填,会造成区域内较大范围的地表扰动、植被损毁,加重水土流失,在一定程度上破坏原有的生态环境。传统的水利工程建设思路常以主体工程为出发点,主要考虑主体工程规模、设计标准、建设方案、结构安全等,对修复生态、美化环境重视不够。
2007年,党的十七大首次提出要建设生态文明;2012年,党的十八大作出了“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决策;2017年,习近平同志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水土保持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1],通过实施水土保持措施,防治水土流失,恢复林草植被,修复工程施工损坏的生态环境,充分发挥其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既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需求,也是当前水土保持工作的重点。为适应新时期对水土保持工作的要求,近年发布的相关标准、规范也作出了具体规定:《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 50434—2018)[2]要求根据项目所在的水土保持分区及项目区自然条件确定林草植被恢复率、林草覆盖率等防治指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 50433—2018)[3]要求对无法避让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项目,提高植物措施标准和林草覆盖率;《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GB 51018—2014)[4]规定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及以上的水利水电项目,其枢纽闸站永久占地区的植被恢复与建设工程级别为1级,需根据景观、游憩、环境保护等多种功能要求,执行园林绿化工程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