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土地“两集中”出让结果分析与政策展望
2021-11-13李嘉珣
上海房地 2021年10期
关键词:规则
文/李嘉珣
一、土地“两集中”出让政策出台的背景
2020年,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经济造成较大冲击。为缓解上述冲击对经济造成的影响,各地第一时间采取了积极的复工复产政策,大部分城市从第二季度起,加大优质土地供应力度,土地市场热度显著升温。2020年全国土地成交建筑面积约29亿平方米,较2019年增加7%,平均地价同比上涨8%。进入2021年,财政与货币政策没有明显转向,房地产市场与土地市场热度惯性犹存,长三角、珠三角城市大量优质土地高溢价拍出,一线城市住房价格出现结构性上涨。在此背景下,为继续做好住宅用地供应分类调控工作,自然资源部实行住宅用地集中出让政策。政策主要内容是:在全国范围内,各地主动采取包括制定溢价率、竞价轮次与最高限价等要素的稳控预案;在22个重点城市,实行“两集中”公开出让模式。所谓“两集中”,即“集中发布出让公告、集中组织出让活动”。其中,集中发布公告全年不超过3次。首次公告时,应公告本年度发布时序,并保持时间间隔和地块数量的平衡。在集中出让活动中,以挂牌方式出让的土地,需要确定挂牌起止时间,以拍卖方式出让的土地,应连续集中完成拍卖活动。2021年2月,青岛、天津、郑州等多地发文表示将推行住宅用地“两集中”模式,标志着22个城市开始试行新的土地出让模式。4月15日,长春首先推出40宗土地,拉开“两集中”模式实施序幕。随着武汉在6月底完成最后一块土地的出让,22个重点城市已经全部完成第一轮“两集中”土地出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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