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舆论与司法公正的平衡点探究
2021-11-13李伟杰李瑛琦
新闻前哨 2021年6期
◎李伟杰 李瑛琦
社会舆论是社会中相当数量的人对于某件事情的看法、建议等,往往以拥护或反对、称赞或谴责来对热点社会事件进行评价。一般来说,当人民群众对法律的认识越高,所表达的看法越合理;当人民群众主要为情感支配时,所表达的看法越不合理。当今的社会已经被大数据和云空间所充斥着,生活的处处都可见探头的出现,互联网的高度发展为群众提供了更多的了解的渠道,人们通过一些平台对热点社会事件的讨论前所未有,比如说常见的一些舆论讨论平台:微博、微信、论坛、报刊等,而且通过各个社交软件,用户所掌握的信息会很快的被传播开来。
由于在法律制度不完善的体制下,法官的判决一定要应对社会群众的习惯性质疑,在民意和法意二者之间要进行严格的把控。区别于行政活动的倾向性,被动性、中立性、终极性是司法活动的特征,法院的象征就是天平,要是司法活动也表现出一定的倾向性,那么这杆天平就会失衡,如果法官更倾向于法意,并且说不出具体的判决理由,人们群众对司法的公信力会更加怀疑,如果法官不顾法律的规定而倾向于社会舆论的话,那么法律至上的理念又如何谈起呢?法律的主要的价值中包含着秩序、正义,因此在进行司法活动时要进行合法合情合理的判断。
一、独立司法和社会舆论监督的合宪性
社会监督是法律监督的一种,而社会监督包括社会舆论监督、社会组织监督、人民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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