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律师接访
2021-11-12牟伦祥
民主与法制 2021年22期
牟伦祥
同样是法律职业共同体,律师和检察官所处的岗位不同,给人民群众的感受也有很大的区别。在检察机关的工作中,如果善用律师,其实可以更好地解决人民群众的法律问题。
今天星期一,又到了与律师联合接访的日子。早上8 点刚过,我匆匆赶到接待大厅做准备工作,擦窗口、抹桌椅、备纸杯……一切就绪后,我和潘律师静候在窗口。
9 点15 分,有人来访。上访人叫袁某,是一位年过65 岁的老妪,家住300 公里外的城口县。我给袁某倒了开水,让她坐下慢慢讲。袁某反映,老家宅基地被人侵占,其子购买汽油到对方家放火。今年3月,当地法院以寻衅滋事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袁某要求检察机关抗诉。
潘律师是我院邀请的接访律师,40 来岁,中等个儿,优雅知性。袁某儿子这个案情很简单,判决书很快看完了。潘律师将身子向前挪了挪,悉心倾听袁某讲述,适时插话提问,完了之后,潘律师以女性特有的温柔轻声细语对袁某释法说理,并告知下一步案子的走向。袁某虽文化程度不高,但通情达理,对我们的接待表示非常满意。
律师作为“第三方”介入信访,是近几年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探索出的一项新举措。接访律师很容易打开上访人的心结。在来访群众中,老年人居多,许多人认“死理”,老刘就是这样一个人。
2016年,镇政府因复垦损毁了老刘的财产,后镇政府与他达成了补偿协议。2018年9月,老刘以家里还损失了16万元现金为由起诉镇政府,一审法院认为老刘没有举示任何证据证明屋内存有现金,与常理不符,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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