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完善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提高人大监督实效
2021-11-12□
山东人大工作 2021年5期
关键词: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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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批准本级财政预算决算并监督预算执行,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国家权力机关的一项重要职权,对于规范预算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济南市莱芜区人大制定出台一系列规章制度,细化审查内容,明确审查流程,改进审查方式,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实效得到明显提升。但新形势下如何创新完善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实现由程序性监督向实质性监督转变,推进审查重点由平衡状态和赤字规模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等,还面临着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需要进一步深化研究,采取切实措施,着力加以解决。
一、基本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审查监督制度,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深入推进。做好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需制度先行。2015年以来,区委、区人大常委会陆续出台了区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办法、关于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建议实施办法、关于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意见等多部规范性文件,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制度措施,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监督职能,实现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由“钱”到“物”的飞跃。多次开展预算法执法检查和执法调研,推动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专业化。
二是细化审查监督内容,报账更加全面充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持续深入推进,审查监督内容进一步细化,预决算编报内容涵盖政府“四本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所有收支,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编列到项,基本支出按经济性质分类编列到款,其它三本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编列到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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