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保护知识产权新高地
——德州市检察机关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侧记
2021-11-12□
山东人大工作 2021年5期
关键词:检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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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禹城市检察院办理的赵某侵犯商业秘密一案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机关2020年度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系山东省检察机关唯一入选案例。这也是德州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不断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的一个缩影。
以办案展现司法保护成效
去年春节,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让口罩成为抢手的防护产品,一些不法分子借机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为此,德州市检察机关迅速行动、强化监督,保护了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德城区检察院在办理刘某销售假冒“飘安”口罩一案时,坚持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将上游生产、销售环节的涉案人员全部抓获归案,依法清除了生产假口罩的窝点及整个销售链条。
知识产权类案件技术含量高、隐蔽性强,链条化、网络化和跨区域化特点突出,德州市检察机关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不断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
2019年11月,禹城市检察院在办理赵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一案时,发现赵某侵犯商业秘密,遂依法提出七类补充侦查事项,引导侦查机关对赵某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行为展开调查取证。承办检察官建议侦查机关对赵某手机中涉及公司经营的相关证据进行电子数据勘查取证、对是否属于商业秘密进行司法鉴定。同时,为查明损失数额,禹城市检察院还启动自行补充侦查程序,承办检察官调取25册3000余页账证进行核对,以客观真实的实际损失计算法,查明赵某侵犯商业秘密给权利人造成的损失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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