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狗吓出车祸,狗主人有责任吗?
2021-11-12姚江黄祥
民主与法制 2021年14期
姚江 黄祥
有句话说:“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浙江省诸暨市却出了这样一个新闻:狗既没有咬人,甚至都没有碰到人,只是长得比较吓人,结果被吓者从电动车上跌倒且伤势严重。这样的情况下,狗主人有责任吗?
藏獒凶悍,老太车倒人伤
2015年8月22日下午,浙江省诸暨市的某个乡村,16 时许。村民吴春琴午休之后,从家骑一辆电动车去自家菜园采摘蔬菜,途中需要经过同村林平家门口,看见林平和他家养的藏獒在不远处的必经之路上游荡着。这藏獒长得体型高大,一脸凶悍,令人望而生畏,吴春琴顿生恐惧之意。她停了下来,踌躇着不敢前进,大声向林平要求:“我害怕呢!你把狗看好了啊,能带回家中拴起来最好。”但林平却没有立即采取措施,轻描淡写地回答:“我家狗不咬人,你不要怕,直接骑过去好了。”
吴春琴无奈,只能硬着头皮往前继续骑行,刚要经过藏獒附近时,藏獒突然转身向吴春琴方向走来。怕什么来什么,吴春琴见藏獒离自己越来越近,更加害怕,尽量往离藏獒远一点的路左侧躲避前行,却由于太过慌张导致驾驶失误,电动车失去了平衡,撞向一旁的墙,整个人从车上跌落,伤势严重。
吴春琴受伤后,先后至诸暨市人民医院和诸暨市中心医院治疗,住院117 天,共计支出医疗费124763.35 元,经诊断为颈髓损伤、高位截瘫、头皮裂伤等。
吴春琴委托绍兴明鸿司法鉴定所,对其伤残等级、护理依赖程度、误工期、护理期和营养期等进行鉴定。
2016年4月2日,该所出具鉴定意见书,认为吴春琴之伤构成一级伤残;……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