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界竞争”下企业的优势与竞合结构
2021-11-11皮圣雷
清华管理评论 2021年9期
皮圣雷
自从苹果公司推出iPhone跨界颠覆了手机行业,跨界就逐渐进入了大众视野。只要科技创新、产业融合、制度变革等三股力量存在,企业跨越原行业或技术领域进入另一行业或领域的跨界情况就会层出不穷。企业跨界往往引发双方全新一轮竞争博弈,跨界竞争者将随着行业结构重构和市场成熟而最终演变为同业竞争者,或者其中一方退出市场。这一过程甚至将推动产业结构重组。
在跨界的竞争环境中,企业首要的困境就是如何定义并建立针对跨界竞争对手的竞争优势。在面对不同行业和技术领域的企业时,无论是跨界进入者(entrants)还是行业原有的在位者(incumbents),他们在各自原有行业结构下所建立的高差异或者低成本等竞争优势可能都不再成立。现实中,一对不同行业的跨界竞争者之间可能出现激烈的对抗(rivalry),也可能实现竞争性合作(或称竞合,coopetition)。然而,决策者在分析和决策是采取对抗还是采取竞合时,却会因为跨界竞争优势的不确定而时常做出错误的决策,导致恶性竞争,损害双方竞争者甚至全行业的总体福利。
竞争战略决策是为了建立和保持竞争优势,竞争的具体表现既包括激烈的对抗,也包括更具谋略性的竞争性合作(竞合)。其中,竞争性决策往往需要基于竞争者双方的优势对比。跨界竞争决策需要涉及当前的特殊竞争情境,更需要着眼于布局未来行业纵向分工与横向竞争优势。因此,明确在某一(新兴)行业跨界竞争者的基本竞争优势,并由此分析跨界竞争者的优势对比与竞争结构,从而帮助理性决策对抗或竞合的基本战略,是回答跨界竞争中企业如何进行竞争性战略决策这一问题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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