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五大举措推进“大儿童保障”体系建设
2021-11-11
大社会 2021年2期
据江门市民政局积极推进“大儿童保障”体系建设,通过健全工作机制、提高供养标准、实施专项保障、加强队伍建设、升级服务阵地等措施,让全市孤儿群体生活有保障、困难有帮扶、心灵有关爱。自2021年起,全市进一步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供养标准,实现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孤儿统一供养标准2373元/人/月,让孤儿群体共享我市经济发展成果,更好保障基本生活。
一、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
为做好孤儿等困境儿童关爱保障工作,我市调整建立了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召集人的江门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先后出台了政府规范性文件《江门市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部门规范性文件《江门市民政局 江门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江门市孤儿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的方案》等政策,并联合公安部门印发《江门市困境儿童集中养育和落户安置工作规范》等规定,规范孤儿、弃婴等弱势群体权益保障工作,加强关爱保护。
二、提高供养水平,保障基本生活
自2011年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2013年建立全市孤儿基本生活费自然增长机制以来,我市不断提高孤儿供养水平,并执行高于省定标准,2020年实现孤儿集中供养2200元/人/月、分散供养1800元/人/月标准,分别比2011年提高1200元/人/月和1200元/人/月,增幅达120%和200%。2019、2020年连续两年集中供养标准位列全省第四。2020年全年累计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1033.53万元。根据《江门市民政局 江门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江门市孤儿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的方案》要求,2021年全市集中供养、分散供养孤儿实行统一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2373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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