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法与功法
——梅兰芳绘画之“笔法”和表演之“功法”的融通
2021-11-11顾春芳
中国文艺评论 2021年1期
顾春芳
中国画的笔墨之美集中体现在笔法,京剧表演的美学集中体现在功法。绘画之“笔法”和表演之“功法”与其说是技巧层面的问题,不如说是美学层面的问题。
刘熙载《书概》云:“书,如也,如其学,如其才,如其志,总之曰如其人而已”,又说“笔性墨情,皆以其人之性情为本”,这里强调的是中国美学中艺术与心灵的关系。中国画的笔墨既是形式,也是内容,更有着精神性的内在构成,笔墨背后的精神性并不是脱离形式的,而是寓于形式本身的。在我看来,中国绘画的“笔法”和戏曲表演的“功法”有着相通的精神性结构。在中国美学的视野中,表演的要义和笔墨的要义在美学的最高追求方面是完全一致的。戏曲表演中的程式和功法也不仅仅是形式,同时也是文化结构和意义结构,是可以被不同的艺术家赋予精神内涵的意义结构。正是基于内在的文化结构和意义结构,戏曲表演艺术才能在法格的基础上不断开宗立派,中国戏曲表演体系在世界文化史和艺术史上才能独树一帜。
梅兰芳在京剧表演艺术上博采众长、终得大成,在书画艺术方面也是转益多师、自成一家。他本人对于京剧、昆曲、书画、诗文无不精通,研究梅兰芳及其艺术,不能不关注其各种技艺之间的相互关系,不能不关注其艺术中包含的中国古典美学精神。俞振飞先生这样评价梅兰芳的表演艺术:
他的艺术,以博大精深而著称,我很难用简单的语言概括出其特点来。我十分欣赏他在舞台上那雍容华贵的品貌和仪态,欣赏他那“婉若游龙,翩若惊鸿”的舞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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