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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场”的言说:新媒体时代影视评论刍议

2021-11-11梁振华何庆平

中国文艺评论 2021年6期

梁振华 何庆平

以传播媒介来划分,人类文明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口传媒介时代、印刷媒介时代与电子媒介时代。影视艺术是电子媒介时代的璀璨明珠,不过针对影视艺术作品的评论,在新世纪前的主要承载方式还是纸质媒体。批评家们在报纸和杂志上发表的影视评论文章,可对电影票房或电视收视产生重要影响。

新世纪第一个十年,计算机逐渐普及,影视评论的主要承载平台也从报刊杂志拓展到互联网。人们在网络社区或博客平台上发表即时性的、“在场”的影视评论与言说,渠道更加多样,流程更加简单,难度急遽降低,数量迅猛增加。但是,这些影评与传统影评在主体、形式和风格上还很相似,尚未发生质的飞跃。进入第二个十年,智能手机开始流行,人类进入新媒体时代。爱奇艺、腾讯、优酷等视频站点从电脑转移到手机,为人们提供了更为便捷的观看渠道。微博、微信、抖音等相继出现,也为影视评论提供了全新的平台和“在场”的新样态,促使影视评论发生了由表及里的质变。

一、“新影评”相对传统影评的多重嬗变

相较于纸媒时代的语言文字而言,电子时代的图像叙事是一种在场的言说。脱胎于新媒体的“新影评”,与依附于纸媒的传统影评相比,也更具一种在场性。简单来说,在场就是直接、敞开、无遮蔽地面向事物。相比传统影评与评论对象在时间和空间上的疏离,“新影评”更加接近评论对象本身。由“在场”属性引发的,“新影评”相对传统影评而言发生了多重嬗变,在评论主体、呈现形式和风格特征上都呈现出明显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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