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沫若诗话(二)
2021-11-11蔡震
郭沫若学刊 2021年3期
关键词:创作
蔡 震
(中国社会科学院 郭沫若纪念馆,北京 100009)
大轰炸的记忆
抗日战争期间,从1938 年起,日本侵略军对重庆进行了持续五年的轰炸,给中国人民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也留下了惨痛的历史记忆,这是中华民族的集体历史记忆。郭沫若在那时为此创作了若干篇文学作品,尤其是诗歌作品,他们就是这一集体历史记忆的一部分。其中有几首诗的相关创作史迹,仍然需要说一说。
《罪恶的金字塔》是一首自由体诗歌,发表于桂林《诗创作》1941 年9 月第3、4 期合刊,后收入《蜩螗集》,现收录于《郭沫若全集·文学编》第2卷。但保存下来的郭沫若手稿中有一篇抄录清晰的该诗手稿,透露了一些我们所不知道的历史信息。
这篇抄录清晰的手稿,显然是一份誊录稿,因为一同保存的还有几页手稿,是这首诗的创作草稿。那么这份誊录清晰整齐的手稿,应该是为发表所用。而这篇誊录的手稿署名作“河芷”。也即是说诗人拟用“河芷”的笔名,发表这篇诗作。“河芷”之名,大概与《离骚》有关。屈原《离骚》中有“扈江离与辟芷兮”句,芷是香草名,“河芷”当是生长在江河中的香草之意。但该诗发表时的文本有一些改动,且没有使用“河芷”的署名。
在这篇手稿之外,没有见郭沫若以“河芷”为笔名的其他文章作品,这与前篇写到的“老丘八”不大一样,或者只能称之为拟用笔名吧,但不妨也做个立此存证。
这篇手稿值得注意的另一则信息,是关于该诗创作时间的问题。作者于手稿文末所署的创作时间为“6 月8 日晨”,没署哪一年。……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