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落实公立医院党委领导下院长负责制的思考
2021-11-11方金勇
安徽冶金科技职业学院学报 2021年2期
方金勇,胡 俊
(马鞍山市第四人民医院 安徽马鞍山 243000)
在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这个基本方略指引下,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面加强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制。《意见》明确了公立医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确定了公立医院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新形势下,健康是幸福生活最重要的指标,公立医院是我国提供医疗健康服务的主战场,是践行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在卫生健康领域中的生力军。公立医院各级党委承担着维护卫生健康公益性的历史重任,必须在公立医院内加快形成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制度安排,加快构建新形势公立医院全新的运行机制,推进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转型和发展,在党的领导下保证公立医院正确的办院方向,奋力谱写新时代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新篇章。
1 概述
我国改革开放之初,为调动医疗卫生机构管理积极性和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1985年4月国务院批转卫生部《关于卫生改革若干政策问题的报告》中提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积极创造条件实行院(所、站)长负责制。由此逐步在全国各公立医院中推行和建立了院长负责制,公立医院逐步构建了以院长为首的行政管理指挥系统。
公立医院实行院长负责制,提升医院行政决策效能,提升了公立医院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