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的生态治理(1927~1934)
2021-11-08林娜娜
学术探索 2021年10期
关键词:生态
林娜娜,车 辚
(1.云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云南 昆明 650500;2.云南农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云南 昆明 650201)
土地革命时期,尤其是1927~1934年苏维埃政权相对稳定的时期,中国共产党积累了丰富的局部执政和社会治理经验,既有“治”(ruling)又有“理”(managing):既有执政党和苏维埃政府的统治、管理、支配,又有社会和群众的自治、参与和互动。之前学术界对苏区的研究侧重于土地革命、军事斗争、政权建设、党的建设等领域,对于社会治理、生态治理关注较少,生态领域只有寥寥几篇文章,主要是研究农田水利建设、林业管理、林业资源,缺乏对山、水、林、田治理的总体研究。生态治理关乎根据地的经济力、老百姓的吃饭穿衣和红军的给养,是土地革命成果的延伸和具体体现。运用现代“治理”理论考察土地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对山、水、林、田的综合治理,可以发现,治理和善治的基本特点,如合法性、有效性、透明性、科学性、责任性、法治、回应等在苏区的政治实践和社会实践中不同程度存在,这从一个侧面解释了“中国的红色政权为什么能够存在”。
一、生态治理为中国共产党的局部执政提供了坚实的群众性基础
土地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依托井冈山、大别山、洪湖地区、武夷山、秦岭等自然地理条件在长江流域、珠江流域、淮河流域发展起大约13块根据地,苏区遍及赣、闽、湘、苏、皖、鄂、川、陕、粤等省,核心控制区往往位于远离交通线和重要城市的两省或数省交界区域。“到了1930年,大约13个苏维埃根据地使300个县在不同程度上处于共产主义者的控制或影响之下。……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