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引桥与钢廊道定额标准在施工中的变更应用探讨
2021-11-06季少辉
交通科技与管理 2021年33期
季少辉


摘 要:近年來依据国家环保政策要求,水运工程中钢引桥结构逐渐被钢廊道结构替代。文章根据施工经营实例为基础,以施工过程中设计单位根据需求更改设计为背景,针对此内容的变更,以定额、相关文献的角度出发探讨变更报价的可行性,旨在通过变更报价为手段提高项目营收。
关键词:钢引桥;钢廊道;定额;变更
中图分类号:U656.1 文献标识码:A
0 引言
在当前激烈的工程投标竞争环境下,低价中标的施工项目越来越多,二次经营对于提高项目营收至关重要。本文旨在以工程实例为基础,借由图纸变更的契机,从图集、规范、文献的角度逐步论证变更的合理性。
1 工程背景
我公司于荆州港李埠港区一期综合码头总图工程施工过程中设计单位将钢引桥在桁架钢结构的基础上增加压型钢板包封以达到国家环保要求,如下图1、2:
根据变更前后的对比,区别在于:变更前所有钢引桥结构形式依图所示,均为常见桁架式钢引桥。结算工作量依照施工图以实际为准修改为竣工图纸,以t为单位计价。变更后整体结构形式未做较大改变,在整体外框架增加压型钢板作为包封处理(国家环保要求)。结算时,钢引桥单体按照原合同单价(有参照的按照原合同参照价格)以t计价。包封压型钢板按原合同价格单独按m2计取。
根据合同变更原则,前后变更的单价参照合同相似综合单价,整体费用不会产生较大变动。而前后变更只是在原结构小幅度变动的前提下增加了包封压型钢板结构,以此作为基础,意图通过变更达到重新报价的理由看似并不充分,这也是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关于变更实施最大的争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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